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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2011]85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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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合政[2011]85號 2011.8.9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發展規劃》已經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發展規劃(2011—2020年) 2006年,我市被商務部列為全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試點城市。目前,全市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站點和個體經營網點有3000多家,從業人員近2萬人,每年產生各類廢舊物資約150萬噸,回收約70萬噸,回收率達到47%,各類廢舊物資年回收價值約20億元,取得了經濟社會雙重效益。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再生資源回收市場,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推動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在充分規范、整合、利用現有再生資源回收渠道的基礎上,結合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在全市形成科學、合理、高效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鏈,提高再生資源回收產業競爭力,促進再生資源回收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綠色環保原則。對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產業進行統一規劃,對再生資源網點進行合理布局,綠色環保地發展再生資源回收產業。 2.科學、循環、再利用原則。加快再生資源回收產業科技創新步伐,提高資源回收效率,促進資源再循環、再利用。 3.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原則。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的發展機制,堅持輿論導向與利益導向相結合、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政府推動與社會參與相結合。 4.示范引領、整體推動、循序漸進原則。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有重點地建設一批高起點、高效益和高效率的示范網點和集散交易市場,帶動再生資源行業的全面發展。 (三)總體目標 從2011年起,到2020年,在全市構建社區回收網絡體系、集散交易市場網絡體系、綜合利用處理網絡體系等三大網絡體系,建立1000個社區綠色回收亭(站),4個集散市場和1個較大的舊貨市場,2個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從業人員達到3萬人,年回收量200萬噸,年回收價值60億元,進一步加快行業標準化建設,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再生資源回收產業化程度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二、實施步驟 按照統一規劃、先行試點、分步推進的辦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開展試點階段(2011—2012年)。以包河區為回收亭(站)和集散交易市場建設試點,積累經驗,逐步推進。 (二)扎實推進階段(2013—2016年)。基本完成規劃區域內回收產業體系建設工作,建成4個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管理科學、經營規范的集散交易市場,初步構建1個舊貨市場和2個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 (三)全面完成階段(2017—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再生資源回收產業三大網絡建設工作,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化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三、主要任務 (一)構建社區回收網絡體系 依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商改發〔2006〕22號)中“城市社區可按照每1000—1500戶設置一個再生資源回收站”的要求,按照“便于交售、服務市民”的原則,科學細致謀劃,合理規劃布局,加快建設社區回收網絡體系。結合物業管理、小區管理、社區管理、文明創建和垃圾分類投放管理等相關規定,采取固定設點回收與定時、定點流動回收相結合的辦法,在全市設置1000個回收點。合肥城市社區回收點設置規劃表 地 區 數量(個) 地 區 數量(個) 廬陽區 90 經開區 90 蜀山區 120 新站區 90 瑤海區 250 高新區 90 包河區 140 濱湖新區 130 合 計 1000 (二)構建集散交易市場網絡體系 1.大力推進集散交易市場建設。在主城區二環以外東南西北4個方位各建設1個再生資源集散交易市場,初步實現再生資源產業化。集散交易市場設立應符合城鄉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環保、市容和消防安全等標準,設有隔離圍墻和綠化,保持較好的外觀環境,實行服務區、經營區、儲存區、工作區分離,配備相應的衛生、安全等作業設施。 2.切實規范舊貨市場。利用現有的再生資源網絡體系和現代化管理模式,積極整合現有舊貨收購經營戶和小的舊貨市場,力爭在2020年前建成1個規模較大的現代化舊貨市場,推動我市舊貨收購走上規范化軌道。 (三)構建綜合利用處理網絡體系 1.積極培育龍頭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由市再生資源回收主管部門牽頭,企業參與,采取市場競爭、多元投資等形式組建再生資源回收產業龍頭企業,引領帶動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向集約化、規范化、產業化方向發展。鼓勵龍頭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利用高新技術對各類再生資源進行綜合開發利用,提高行業技術裝備水平,充分發揮其示范和輻射效應。 2.加快建設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經過10年時間的努力,建成2個匯集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形成產供銷一條龍、科工貿并舉的現代化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細化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功能,每個產業園設置5個加工中心:廢塑料、廢紙加工中心,年加工處理廢塑料10萬噸以上、廢紙20萬噸以上;廢舊金屬加工處理中心,年加工處理廢金屬30萬噸以上;廢橡膠加工處理中心,年加工處理廢橡膠5萬噸以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中心,年拆解各類汽車10000輛以上;廢舊電子產品回收加工中心,年加工處理回收電子產品2萬噸以上。 (四)積極推進行業技術進步 積極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信息化建設,利用互聯網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初加工、流轉和技術信息交流平臺。鼓勵企業加大自主創新力度,研究開發先進的技術設備,逐步淘汰技術裝備落后、回收利用效率低下的生產工藝。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劃和部署,積極參與實施電子廢物處理示范工程、廢塑料和廢輪胎加工利用產業化工程、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化工程,提高資源利用專業化水平。 (五)切實加快行業標準化建設 研究建立再生資源行業的標準化體系,制定再生資源回收和初加工作業規范,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回收點規模、服務半徑、服務人口等具體要求,明確分類標志、環境管理規范、加工技術標準等,按照制定的標準要求建設三大網絡體系,提高再生資源行業的標準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供銷社要充分發揮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的作用,聯合公安、工商、城管、環保等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合力推進我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各縣、區、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負責部門和工作人員,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保障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二)加強政策扶持。在資金、土地、稅收、交通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規劃確定的回收亭(站)、集散交易市場、舊貨市場、再生資源產業園(產業基地)的建設以及回收再生資源的項目,給予必要的扶持。對證照齊全、進行備案登記、依法納稅和守法經營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予以稅費優惠。 (三)加強市場整治。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按照部門聯動、聯合執法的原則,進一步加大再生資源回收市場整治力度,重點對無證無照、不符合行業規范、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企業、個體經營者進行清理整頓,嚴肅查處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企業(市場)。 (四)加強協會建設。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為企業服務的意識和能力,在行業自律和價格、品種、流向,行業準入標準、統一標識、服務規范的制定,以及從業人員的培訓等方面,發揮作用。 (五)加強宣傳教育。發揮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增強全社會自覺回收再生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意識,引導市民自覺分類投售各類再生資源,動員市民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產業發展。 合政[2011]86號 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合肥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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