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為了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效率,現將納稅人經認定后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納稅人經有關部門認定、取得相關資格后,享受下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時,可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備案資料,相關備案資料由納稅人妥善保存備查。
(一)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2015年4月2日
政策解讀——
一、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納稅人經有關部門認定、取得相關資格后,方能享受下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一)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鑒于上述企業資格,稅務機關均參與認定,知曉取得資格的納稅人的名單和相關情況,因此,為了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效率,公告明確:納稅人經有關部門認定、取得相關資格后,享受上述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時,可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備案資料,相關備案資料由納稅人妥善保存備查。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