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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稅疑難問題解答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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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訂貨會所簽訂合同在哪里繳納印花稅? 問:我是北京市的企業,請問我單位在上海舉辦的訂貨會所簽訂合同在哪里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定貨會所簽合同印花稅繳納地點問題的通知》(國稅函發[1991]1187號)的規定,在全國性商品物資訂貨會(包括展銷會、交易會等)上所簽合同應當繳納的印花稅,由納稅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對此類合同的貼花完稅情況,各地稅務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并相應建立必要的納稅管理辦法。對地方主辦、不涉及省際關系的訂貨會、展銷會上所簽合同的印花稅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自行確定。 另外,《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訂貨會所簽合同印花稅繳納地問題的通知>的通知》(京稅三[1991]39號)規定:對本市主辦并不涉及省際關系的訂貨會、展銷會、交易會上所簽合同的應納印花稅,由納稅人回單位后即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因此,對在全國性商品物資訂貨會(包括展銷會、交易會等)上所簽合同應當繳納的印花稅,由納稅人回其所在地后即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對本市主辦并不涉及省際關系的訂貨會、展銷會、交易會上所簽合同的應納印花稅,由納稅人回單位后即時辦理貼花完稅手續。 2、股東借錢給企業后轉成資本公積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問:企業的股東借錢給企業后,股東決定企業不用再歸還,企業轉成資本公積,請問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其中包括接受捐贈收入。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或者個人無償給予的貨幣性資產、非貨幣性資產。 根據上述規定,股東借錢給企業后股東決定企業不用再歸還且企業轉成資本公積,應作為接受捐贈收入并入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3、股東分得的債權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問:某公司在年終匯算清繳時進行改制,一部分股東要求撤資,單位在分配給這些股東紅利時,一部分股東獲得的是公司的債權。請問股東分得的債權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東取得公司債權債務形式的股份分紅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267號)規定,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有關規定,個人取得的股份分紅所得包括債權、債務形式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相抵后的所得。個人股東取得公司債權、債務形式的股份分紅,應以其債權形式應收賬款的賬面價值減去債務形式應付賬款的賬面價值的余額,加上實際分紅所得為應納稅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上述文件規定,股東取得的債權分紅應與其他所得合并,高于初始投資額就按“利息、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股東從投資企業分得的高于股本的收益或只取得收益(無論是現金、實物、有價證券,還是股權、債權)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4、不動產補償費是否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問:單位或個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動產補償費,是否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277號)文件規定,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于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不征收營業稅。 5、養殖代養費是否繳納營業稅? 問:農戶與公司簽訂代養豬業務,由公司提供種豬和飼料,由該農戶代為養殖,養到符合要求后,由公司全部進行回購,公司付給該農戶代養費。該代養費是否繳納營業稅,是否可以提供代養費發票,應如何提供代養費發票?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的規定,服務業,是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因此,由公司提供種豬和飼料,由農戶代為養殖,養到符合要求后,由公司全部進行回購的情況,該農戶屬于利用場所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勞務。對個人農戶,其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征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服務業”營業稅及附加稅。 關于發票問題,應開具代養費發票或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服務業發票。 6、標有兩個單位名稱的海關完稅憑證如何抵扣? 問:我公司收到進口增值稅繳款書,取得標有兩個單位名稱的海關完稅憑證,請問如何抵扣?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進口環節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稅款管理的通知》(國稅發[1996]32號)規定,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的,只準予其中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一個單位抵扣稅款。申報抵扣稅款的委托進口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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