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31定海、普陀地方稅務局,局屬各分局,各有關繳費單位:
為完善社會保險費的征繳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費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結合近年來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工作的實際,對做好2012年度社會保險費匯算清繳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算對象
2012年度社保費年終結算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已辦理繳費登記、實行社會保險費“五費合征”且基金征收方式為查帳征收方式的繳費單位。
二、結算所屬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結算方式
實行網上申報,繳費單位通過“網稅龍版”[社會保險費結算申報]模塊進行申報,并向主管地稅機關報送紙質申報表。
四、結算程序
(一)主管地稅機關受理結算期限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
(二)繳費單位先向舟山財稅信息網(http://www.zscs.gov.cn/)[社保費信息查詢]—[2012年度社保費繳費基數查詢]模塊,輸入“地稅編碼”(15位),打印《2012年度繳費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表》(樣表,見附件1),該表作為結算備案資料報送主管地稅機關。
(三)繳費單位再向主管地稅機關報送紙質的《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調整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以及主管地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各繳費單位應對繳費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和《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調整項目匯總表》外掛舟山財稅信息網(http://www.zscs.gov.cn/)[網上辦事]—[地稅表單下載]—[2012年度社保費結算申報表],繳費單位可自行下載。
(四)經主管地稅機關受理審核后,繳費單位不論結算是否補繳,都須在網稅龍版[社會保險費結算申報]模塊進行結算申報。
五、其他
(一)請各繳費人認真閱讀填表說明后填列《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調整項目匯總表》。
(二)已參保的單位在2012年內,如有未申報月份或申報不足產生欠費的,應按《2012年度繳費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表》中顯示的“欠費月份”,先到辦稅服務大廳辦理欠費補繳手續,再在網稅龍版[社會保險費結算申報]模塊進行年度結算申報。
(三)各主管地稅機關應認真做好對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費年終結算審核工作。重點核查有無補申報欠費,已申報繳費基數與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是否正確比對,對零申報企業要比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相關資料,對負數申報企業如系計算填寫錯誤應退回企業重新填報。
(四)各主管地稅機關要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實時關注結算申報進度,對未按時申報的企業要逐戶催繳催報,年終結算申報率達到90%以上;對未申報及零申報企業在結算期滿后要及時進行評估分析。
(五)結算工作結束后,各主管地稅機關要全面總結結算工作的具體做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和存在的問題,并于2013年6月20日前將書面總結上報市局規費局。
附件:
1.《2012年度繳費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核定表》(樣表)
2.《社會保險費年度結算申報表》、《社會保險費工資總額調整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