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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購貨賠償金是否作銷售收入處理?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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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公司在購買貨物時發現所購貨物有瑕疵,決定將所有貨物退給銷貨方。后經人民法院裁定,對方賠付我公司50余萬元的賠償金。請問我公司收取的賠償金是否作銷售收入處理,是否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根據現行增值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在未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情況下收取的違約金,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依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在沒有發生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情況下,因對方未履行合同而導致違約收取的違約金,不是經營活動,不屬于開具發票的范圍。 因此,企業收取的違約金不作銷售收入處理,同時也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索賠的相關稅務處理 競業禁止補償金納稅政策 收取違約金如何開具發票 收取違約金的不同稅務處理 收取購房戶的違約金是否繳納營業稅? 土地出讓金的違約金是否計入契稅計稅依據? 從出讓方取得的違約金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質量陪款可否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什么票據支持? 未履行合同發生的違約金合同雙方如何繳稅 房地產企業履行合同中收付違約金的處理 支付非本企業人員的賠償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因產品質量問題支付的賠償款如何賬務處理? 違約金涉及的流轉稅和企業所得稅問題總結 違約金在流轉稅方面的財稅政策辨析 個人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違約金收入是否繳納個稅? 為什么賠償金支出,房產投資,必須有發票才能扣除? 無法取得發票的賠償金支出可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根據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取得了發票,是否可以在稅前扣除 ? 法院判決企業支付的賠償金,無法取得發票,是否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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