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
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省力了,納稅人省事了,增值稅發票的“備注欄”功能越來越強大了,不過讓我們疑惑的時,國家稅務總局側重于會計核算原始憑證的表述是不是做了個好事。
詳細解讀:
問題一:保險機構車船稅扣繳是如何個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船稅征管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2號)規定:
五、關于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后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車船稅
納稅人在購買“交強險”時,由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憑注明已收稅款信息的“交強險”保險單,車輛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征收該納稅年度的車船稅。再次征收的,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應予退還。
六、關于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欠繳稅款滯納金的起算時間
車船稅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欠繳稅款的滯納金,從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申報納稅期限截止日期的次日起計算。
那什么是“交強險”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那事情就簡單了,交強險時,保險公司一并代收代繳車船稅!
問題二:代收代繳車船稅,要給個“收據”的問題
納稅人交了錢,通常是要有個憑據,通常個人呢,給個保險標志,就結束了。但是如果是企業或單位的,那人家還要報銷,報銷時得有個舉證啊,不然怕報銷的人“造假”,別人也不好落實。于是這個文件就來說明這個事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第十二條 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時,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單以及保費發票上注明已收稅款的信息,作為代收稅款憑證。
現在營改增了,即保險業的發票由地稅發票改為國稅發票了,所以盡管大家可以延續舊傳統,不過還是要統一做個明確,不然納稅人不放心,“折騰”自己,還有“折騰”保險公司,大家的消耗成本比較大啊。
規定很簡單: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注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這個問題就解決了。不過后面一句,即“該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毙【幝杂胁唤?,畢竟咱們稅務機關還是管稅務憑據的,最多可以相關聯一下“稅前扣除憑證”或“抵扣憑證”的解釋,但是非要說成“會計核算原始憑證”,更宜從財政部門的地方發出來聲音。
不過反正也影響不大,大家也明白個啥事,所以咱們不能拿這個來表達還有不滿意的想法了。
問題三:營改增后增值稅發票的“備注欄”功力有多大
我們進一步來看看有哪些備注欄可以發揮作用:
文號或來源
描述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
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字樣(第三只眼注:重慶國稅有提及為個人證券經紀人匯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個人證券經紀人匯總代開”字樣,以區別于其它方式的代開發票,借鑒)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提供建筑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寫不動產名稱及房屋產權證書號碼(無房屋產權證書的可不填寫),“單位”欄填寫面積單位,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國稅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筑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第三只眼注:異地)
稅總函(2016)145號
代開發票崗位應按下列要求填寫增值稅發票:
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征稅的,“金額”欄填寫不含稅計稅價格,備注欄注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地稅局代開發票部門應在代開增值稅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地稅代開發票專用章
國稅函[2010]56號
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如下為地方性的創新之舉,值得我們地方納稅人關注:
事項
文號或來源
描述
已納營業稅,在營改增后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河北國稅
建筑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的,應將繳納營業稅的完稅憑證留存備查,并在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備注欄注明“已繳納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xxxx”字樣
山東國稅
在發票備注欄單獨備注“已繳納營業稅”字樣
青島國稅
補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應在備注欄注明“補開營業稅發票”
安徽國稅
企業使用航信公司開票系統(即金稅盤)開票的,金額欄填寫銷售不動產已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數額,稅率欄填0,然后在備注欄注明“稅率為0的銷售額是已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
江西國稅
已繳營業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開具,在申報表不填列,并在備注欄注明“已交營業稅補開發票”
天津國稅
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選擇免稅或零稅率,直接錄入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銷售額,不顯示稅額。發票備注欄應注明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和“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營業稅發票”字樣
內蒙古國稅
補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備注欄注明“已繳納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xxxx,未開具發票補開”字樣
福建國稅
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開具發票時,金額欄填寫已繳營業稅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數額,稅率欄按照適用稅率填寫,在備注欄注明“已繳納營業稅,補開營業稅發票”
深圳國稅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補開發票的,總局將修改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將增加稅率為“不征增值稅”項目。在系統尚未升級前,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正常開票功能,開具適用稅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已繳納營業稅補開發票,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為***”
上海國稅
納稅人開具發票時,金額欄填寫已繳營業稅未開具發票的收入數額,稅率欄填0,在備注欄注明“已繳納營業稅,補開營業稅發票“
銀川國稅
納稅人通過新系統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金額欄填寫已繳營業稅未開具發票的收入額,稅率欄填寫零,在發票備注欄單獨備注“已納營業稅未開票”,并注明繳納營業稅的時間和完稅憑證號碼。同時將繳納營業稅時開具的收據、完稅憑證及相關記賬憑證留存備查
湖北國稅
營改增納稅人憑原地稅機關出具的重開營業稅發票證明和繳納營業稅的完稅憑證。自行開具或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備注欄上注明“重開已繳納營業稅發票,繳納的營業稅完稅憑證號碼為××××”字樣,稅率欄填0
房地產企業預售時開具發票
湖北國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到預收款時,可以向購房者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暫選擇“零稅率”開票,金額為實際收到的預收款。在發票備注欄上列明合同約定面積、價格、房屋全價,同時注明“預收款,不作為產權交易憑據”
山東國稅
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暫選擇“零稅率”開票,在發票備注欄單獨備注“預收款”
河南國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預收款時應當根據所售房地產項目適用的計稅方法,按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發票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后括注“預收款”字樣,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對應房地產項目的名稱、詳細位置。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預收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湖南國稅
在收到預收款時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發票備注欄注明“預收款”,稅率選擇0
會議費、住宿費
福建國稅
試點納稅人提供會議服務,包括住宿、餐飲、娛樂、旅游等服務的,屬于兼營行為,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不得將上述服務項目統一開具為“會議費”,應按照《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試行)》規定的商品和服務編碼,在同一張發票上據實分項填列,并在備注欄中注明會議名稱和參會人數
住宿服務的發票,備注欄中的顧客名字與身份證號碼不夠填寫怎么辦?若開具普通發票還需要在備注欄中體現顧客的信息么?
答:填寫實際付款人的顧客信息。開具普通發票時可以不在備注欄中體現顧客的信息。
河北國稅
在同一張發票上據實分項開具,并在備注欄中注明會議名稱和參會人數
廣州國稅
住宿費發票,開票方應在發票備注欄錄入住宿個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信息
備注欄上有錯別字
廈門國稅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币虼藗渥诶镉绣e別字的情況,不可以直接在票面上修改。若發票沒有跨月,且各聯次齊全,可作廢重新開具一張正確的發票;若發票已跨月,則需開具紅字發票
換開營業稅已開的發票
天津國稅
納稅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選擇免稅或零稅率,發票開具內容應與已作廢營業稅發票一致,不顯示稅額。發票備注欄應注明營業稅發票代碼和號碼以及“已開具營業稅發票且已全部收回作廢”字樣
福建國稅
開具時應在備注欄內注明紅字發票對應原開具的營業稅發票的代碼、號碼及開具原因,不得抵減當期增值稅應稅收入。對于地稅發票代碼太長的情況可從后保留發票代碼,保持位數與增值稅普通發票代碼位數一致。(例:地稅發票代碼為“1234567890”,新系統如果只能輸入8位代碼,則輸入“34567890”。)
陜西國稅
在國家稅務總局未作進一步明確之前,我省暫按以下標準執行:納稅人已申報繳納營業稅的,在收回開具有誤的營業稅發票全部聯次后,按零稅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時應在備注欄注明所對應的原營業稅發票票號、金額、稅額。納稅人尚未申報繳納營業稅的,應先行補繳營業稅,憑已補繳稅款憑據,再按上述開票方法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開票方法
陜西國稅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小規模納稅人按銷售額實行差額征稅的,需要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納稅人可就計稅銷售額部分按適用征收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同時,就差額扣除部分在同一張發票上按零稅率開具普通發票。納稅人差額扣除部分按零稅率另行開具(不在同一張發票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對應的征稅部分銷售額、已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號碼及代碼
共有人購買房屋
河南國稅
對于共有人購買房產時,發票購貨方納稅人名稱一欄可以填寫兩個共有人,納稅人識別號一欄不填寫,在備注欄內填寫共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和房產地址等信息
商家為消費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什么要求?
福建國稅
若實際付款人(現金、刷卡、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屬于其他個人,但要求開具專用發票的“購買方”為單位的,銷售方可在“備注欄”注明實際付款人的名稱和有效證件號碼
房地產企業正式銷售房屋沖原來已開具普通發票時
河南國稅
(一)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后,需要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應先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沖減預收款已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發票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后括注“沖減預收款”字樣,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對應房地產項目的名稱、詳細位置和沖減預收款發票的代碼、號碼。再根據購房者需要全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發票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后括注“全額”字樣,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對應房地產項目的名稱、詳細位置
(二)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后,不需要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以就收取的余額部分按適用稅率或征收率開具增值稅發票,并在發票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后括注“余額”字樣,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對應房地產項目的名稱、詳細位置。前期的預收款和余額之和應等于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納稅人根據業務需要,開具發票時需要注明的信息,發票票面無相應欄次的,可在發票備注欄注明。增值稅發票備注欄最大可容納230個字符或115個漢字。
那有的同志非要反對一下!我沒有按你們的要求寫,比如寫的差一個字,比如寫上自己認為多的話,或者直接就不寫,難道你不認可嗎?如果從法規的角度,備注欄的功能就是備注,不代表發揮抵扣憑證一樣的功能,所以這是在定性上的問題,還有一個問題是,我們各個省份同志自創的名字,差的東一塊,西一塊,人的思維是有差異的,這讓我們納稅人如何知道呢,因此小編認為,合規的執行的角度,就是寫個“差不多”也不足以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