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從江西省國稅局了解到,該局日前出臺18條稅收舉措,全力推進江西省發展升級。
為了促進企業轉型,江西省國稅局規定,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在據實扣除基礎上,未形成無形資產的可按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則按其成本的150%攤銷。企業在兼并重組過程中取得或轉讓的債務、股權、資產可以按原有計稅基礎確定。
江西省還將簡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對省外高新技術企業在我省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或在江西省投資設立的生產同一高新技術產品的全資企業,直接頒發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