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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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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號 2011.1.21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根據2010年12月20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國務院令2010年第587號的規定,現就發票專用章的式樣公告如下: 關聯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發票管理辦法與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對比表 一、發票專用章式樣 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 發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如名稱字數過多,可使用規范化簡稱;下刊“發票專用章”字樣。使用多枚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票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如“(1)、(2)……”字樣。 發票專用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簡化字,字體為仿宋體;“發票專用章”字樣字高4.6mm、字寬3mm;納稅人名稱字高4.2mm、字寬根據名稱字數確定;納稅人識別號數字為Arial體,數字字高為3.7mm,字寬1.3mm。 二、發票專用章啟用時間 發票專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啟用。舊式發票專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發布之前印制的套印舊式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可繼續使用。 附件:《發票專用章》樣章 發票專用章尺寸規定: 一、形狀為橢圓形,尺寸為40×30(mm); 二、邊寬1mm; 三、中間為稅號, 18位阿拉伯數字字高3.7mm,字寬1.3mm,18位阿拉伯數字總寬度26mm(字體為Arial); 四、稅號上方環排中文文字高為4.2mm,環排角度(夾角)210-260度,字與邊線內側的距離0.5mm(字體為仿宋體); 五、稅號下橫排“發票專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寬3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字頂端距離4.2mm(字體為仿宋體); 六、發票專用章下橫排號碼字高2.2mm,字寬1.7mm,延章中心線到下橫排號碼頂端距離10mm(字體為Arial),不需編號時可省去此橫排號碼: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刻制和使用發票專用章有關事項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印章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0年第17號 大連市國家稅務局、大連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3號 關于啟用發票專用章的公告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2號 青島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加強發票專用章管理的公告 粵國稅發[1996]333號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公安廳關于我省國稅系統發票專用章式樣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天津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 桂地稅發[2011]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2號 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票專用章式樣有關問題的公告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3號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新版發票專用章有關具體問題的公告 新舊發票專用章并行使用到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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