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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涉及的稅費種類介紹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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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行為涉及的各類稅費種類繁多,主要有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住房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等。在介紹房屋買賣所涉及的各類稅費前,需要介紹一下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區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在確定地增值稅、營業稅減免政策的時候,都是區分普通住宅與非普通宅的。《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規定,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原則上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 O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 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允許單套建筑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各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具體標準要報建設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因此,各地市的關于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標準各有不同,但是大同小異。例如,北京市普通住宅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 O(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于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 2倍以下。(注:建筑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的面積之比。)一、營業稅房屋買賣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里面的“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羊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二、土地增值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三、個人所得稅房屋買賣行為,賣方轉讓房屋的所得屬于“財產轉讓所得”,稅率為20%。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四、契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房屋買賣行為中的買方應當依法繳納契稅。契稅實行3% -5%的幅度比例稅率。·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征收契稅。五、印花稅房屋買賣行為所涉及的房屋買賣合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買賣雙方應按所記載金額O.05%貼花。買方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時,適用定額稅率,按件貼花,稅額為5元。六、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負有繳納“三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i-由于房屋買賣行為,賣方需要繳納營業稅,因此,賣方應當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為:(1)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七、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是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稅額為計算依據征一種附加費。教育費附加的納稅義務人,為負有繳納“三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八、地方教育費附加(略)九、住房交易手續費根據《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芎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住房轉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筑面積收取。收費標準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新建商品房轉讓手續費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存量住房轉讓手費由轉讓雙方各承擔50%。十、房屋登記費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住房登記一套為—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并完成一次登記為一件;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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