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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扶持文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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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業稅部分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化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 注:《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2、各地電視轉播臺(或其他單位)向當地用戶有償轉播由中央電視臺或其他電視臺播放的電視節目,應由直接向用戶收取收視費的電視轉播臺(或其他單位)按其向用戶收取的收視費全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營業稅。播映電視節目的中央電視臺或其他電視臺從各地電視轉播臺(或其他單位)分得的收視費收入,不再繳納營業稅。 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視收視費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1]22號 3、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涉及營業稅應稅勞務的(除廣告業、娛樂業外)暫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注: ①《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貫徹<省政府關于加快文化事業和產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蘇地稅發[2006]209號 ②動漫企業是指:以“創意”為核心,以動畫、漫畫為表現形式,包含動漫圖書、報刊、電影、電視、錄像制品、舞臺劇和基于現代信息傳播技術手段的動漫新品種等動漫直接產品的開發、生產、出版、播映、演出和銷售,以及與動漫形象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衍生產品的生產和經營的產業。 《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關于加快動漫產業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6]129號 4、文化企業在境外演出從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注: ①《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②文化企業是指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企業,具體范圍見文件; ③稅收優惠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5、廣播電影電視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準從事電影制片、發行、反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反映收入免征營業稅。 注: ①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1號; ②稅收優惠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地方稅部分 1、由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注:①《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 ②:稅收優惠執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③:轉制包括文化事業單位整體轉為企業和文化事業單位中經營部分剝離為企業; ④:從2009年1月1日起,認定享受優惠的轉制文化企業應同時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第二條的六款條件: ⑤:根據蘇財稅[2009]35號文件規定:省屬轉制文化企業的認定由省委宣傳部會同省財政廳、省國家稅務局和省地方稅務局確定并發布;各市(縣)所屬轉制文化企業的認定,按照登記管理權限,由各市(縣)委宣傳部門會同當地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確定發布名單,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2、文化企業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經營用土地和房產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注: ①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貫徹<省政府關于加快文化事業和產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蘇地稅發[2006]209號; ②:房產稅困難減免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 ③: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報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審批,限時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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