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新疆與全國同步實施小型微利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擴大優惠范圍的新稅收政策。 相關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34號)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 5月4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稅局了解到,此次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上限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擴至10萬元,這些企業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此外,將單一查賬征收的企業,擴大到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企業同時享受。其他超過以上范圍的小微企業繼續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新稅政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暫定執行三年,自治區國稅局總會計師李桓說,將有效扶持一批創業初期、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緩解其成本壓力。 李桓介紹,小微企業擴大優惠范圍后,交稅程序也從審批制轉為備案制,進一步方便納稅人。 “小微企業稅收數額雖不大,但通過減免稅收、貸款優惠等"組合拳"扶持方式,也許會發展成為潛在的納稅和解決就業大戶。”市國稅局工作人員說。 此次調整后,預繳方式可由企業自行選擇。預計,全國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將由原來的26%,提高到85%以上,也就是說應納稅的小微企業,85%以上都可以享受優惠了。 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包括稅法規定的稅率由25%減按20%,以及本次擴大減半征收的范圍。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凡符合條件的,均可以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今后兩年,公司運營花費的成本又能省下一點了。”剛開辦公司一年的新疆匯通捷網絡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聶國強得知該政策后高興地說,現在企業還處于創業階段,省下來的萬元錢可給新進員工交社保或買保險(放心保)。
算一算,減多少? 市國稅局工作人員舉例說,如一家小微企業2014年全年納稅所得額為10萬元,按照規定應納所得稅10萬元×25%=2.5萬元,按2013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計算應納企業所得稅為10萬×20%=2萬元,按今年新規定應納企業所得稅為10萬×50%×20%=1萬元,比小微企業主2013年減少一半。 名詞解釋:小微企業 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相關政策——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須留意相關要求 小微企業匯算清繳六大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