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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稅明確2010年所得12萬以上個稅自行申報重點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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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稅局近日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120號)進行轉發,并就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規定(京地稅個[2011]11號),明確了今年的重點工作。 補充規定要求,北京市自行申報工作要突出重點,以點帶面,推動工作的全面開展。 補充規定提到,2010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10]54號),對股權轉讓、限售股轉讓、二手房轉讓、拍賣等所得數額較大的納稅人加強了征管力度。各級地稅部門要結合此項重點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事前分析預測和事后比對查補工作,在此基礎上以點帶面,全面推進北京市自行申報工作的平穩開展。 此外,補充規定還要求,北京市各級地稅部門要充分認清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面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事先制定預案;要繼續加大對個人自行申報的輔導力度,對外公布咨詢電話,及時解決納稅人申報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不斷提高納稅人自行申報意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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