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省本級政府集中采購業務的通知
各市、縣地方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局屬各單位:
現將《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省本級政府集中采購業務的通知》(財購〔2014〕168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實行屬地委托采購管理。自2015年起,全省地稅系統政府集中采購業務按照屬地委托的原則,通過省財政一體化管理信息系統(內網)申報政府采購計劃,依據省財政廳下達的“采購任務書”,以市地稅局為單位集中委托設區的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者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辦理。
二、建立內部互通互聯機制。各市、縣地稅局要高度重視,吃透文件精神,理順內部工作機制,落實部門責任。采購主管部門要在編制采購項目需求的基礎上,提出采購計劃申請,由財務部門負責在內網進行申報;采購任務結束后要及時簽訂采購合同并組織項目驗收;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內部溝通,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本系統政府采購申請付款工作。
三、強化政府集中采購工作管理。各市、縣地稅局要嚴格執行省財政廳有關政府采購業務相關政策和要求,按照交易中心項目運行規則,積極主動配合,共同完成政府集中采購活動,確保當年政府采購預算執行到位。省地稅局將定期、不定期對各地政府集中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市縣地稅局實行屬地采購管理的通知》(皖地稅函〔2014〕390號)文件同時廢止。
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