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
會議認為未來財稅改革重點推進3個方面的改革: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強化預算約束、規范政府行為、實現有效監督,加快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優化稅制結構、完善稅收功能、穩定宏觀稅負、推進依法治稅,建立有利于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調節分配、促進結構優化的職能作用;調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間財政關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體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合理劃分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促進權力和責任、辦事和花錢相統一,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財稅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當頭炮”,其重要性無可替代。
劉尚希認為,《總體方案》的通過意味著財稅體制改革已經全面啟動。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財稅改革方案相比,《總體方案》進一步深化,明確思路、強調執行。《總體方案》是一個可操作性的方案,強調未來財稅改革怎么做,可以說,《總體方案》是財稅改革的路線圖。
同時,劉尚希也指出,雖然財稅體制改革全面啟動,但未來改革還是會一步一步來,不會短時間出臺大量財稅改革政策。
今年早些時候,財政部一位副部長曾經提到未來財稅改革需要“六稅一清”。一是增值稅改革,即營業稅改增值稅,二是消費稅改革,三是資源稅改革,四是環保稅,五是房地產稅先立法,六是個人所得稅改革,一清則是清理稅收優惠。其難點是“三清兩稅”,即清理稅收優惠,清理財政掛鉤,清理專項支付。兩稅則是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