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對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做了完善?! ?/spanstyle="color:#0000ff;">
《通知》擴大了優(yōu)惠政策的覆蓋范圍,由高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yè)等擴大到其他參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市場主體,優(yōu)惠政策針對的股權激勵方式也由目前的股權獎勵擴大到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等其他方式,在優(yōu)惠方式上,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實施遞延納稅政策,同時降低適用稅率?!锻ㄖ纷?016年9月1日起施行?! ?
為使公眾全面準確了解相關政策內容,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對政策的一些關鍵點做了解讀。結合解讀,我們把政策要點做了梳理,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此次調整了哪些內容?
一是借鑒歐美發(fā)達國家經驗,將股權激勵分為可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和不可享受稅收優(yōu)惠的兩大類,在規(guī)定嚴格限制條件的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遞延納稅優(yōu)惠政策;
二是擴大現行優(yōu)惠政策的覆蓋范圍,由高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yè)等擴大到其他參與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市場主體,優(yōu)惠政策針對的股權激勵方式也由目前的股權獎勵擴大到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等其他方式;
三是在優(yōu)惠方式上,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激勵實施遞延納稅政策,同時降低適用稅率。上述政策調整有效降低了股權激勵的稅收負擔,將進一步激發(fā)和釋放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活力和積極性。
調整后的優(yōu)惠政策
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僅在轉讓股權時征稅,稅負降10-20個百分點
《通知》規(guī)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后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通知》所稱股票(權)期權是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票(權)的權利;所稱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只有工作年限或業(yè)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guī)定條件的才可以處置該股權;所稱股權獎勵是指企業(yè)無償授予激勵對象一定份額的股權或一定數量的股份。
據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調整前的稅收政策,企業(yè)給予員工的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員工應在行權等環(huán)節(jié),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3-45%的7級累進稅率征稅;對員工之后轉讓該股權獲得的增值收益,則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征稅。
為減輕股權激勵獲得者的稅收負擔,解決其當期納稅現金流不足問題,此次政策調整:
一是對非上市公司符合條件的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由分別按“工資薪金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兩個環(huán)節(jié)征稅,合并為只在一個環(huán)節(jié)征稅,即納稅人在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獲得股權獎勵時暫不征稅,待今后該股權轉讓時一次性征稅,以解決在行權等環(huán)節(jié)納稅現金流不足問題;
二是在轉讓環(huán)節(jié)的一次性征稅統(tǒng)一適用20%的稅率,比原來稅負降低10-20個百分點,有效降低納稅人稅收負擔。
享受遞延納稅政策的非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包括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下同)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屬于境內居民企業(yè)的股權激勵計劃。
2.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未設股東(大)會的國有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股權激勵計劃應列明激勵目的、對象、標的、有效期、各類價格的確定方法、激勵對象獲取權益的條件、程序等。
3.激勵標的應為境內居民企業(yè)的本公司股權。股權獎勵的標的可以是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其他境內居民企業(yè)所取得的股權。激勵標的股票(權)包括通過增發(fā)、大股東直接讓渡以及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其他合理方式授予激勵對象的股票(權)。
4.激勵對象應為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定的技術骨干和高級管理人員,激勵對象人數累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6個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的30%。
5.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自行權日起持有滿1年;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應持有滿3年,且解禁后持有滿1年;股權獎勵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上述時間條件須在股權激勵計劃中列明。
6.股票(權)期權自授予日至行權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0年。
7.實施股權獎勵的公司及其獎勵股權標的公司所屬行業(yè)均不屬于《股權獎勵稅收優(yōu)惠政策限制性行業(yè)目錄》范圍(見下圖)。公司所屬行業(yè)按公司上一納稅年度主營業(yè)務收入占比最高的行業(yè)確定。
股權獎勵稅收優(yōu)惠政策限制性行業(yè)目錄
門類代碼
類別名稱
A(農、林、牧、漁業(yè))
(1)03畜牧業(yè)(科學研究、籽種繁育性質項目除外)
(2)04漁業(yè)(科學研究、籽種繁育性質項目除外)
B(采礦業(yè))
(3) 采礦業(yè)(除第11類開采輔助活動)
C(制造業(yè))
(4)16煙草制品業(yè)
(5)17紡織業(yè)(除第178類非家用紡織制成品制造)
(6)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yè)
(7)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yè)
(8)22造紙和紙制品業(yè)(除第223類紙制品制造)
(9)31黑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yè)(除第314類鋼壓延加工)
F(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10) 批發(fā)和零售業(yè)
G(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11)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
H(住宿和餐飲業(yè))
(12) 住宿和餐飲業(yè)
J(金融業(yè))
(13) 66貨幣金融服務
(14) 68保險業(yè)
K(房地產業(yè))
(15) 房地產業(yè)
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16)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
O(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
(17) 79居民服務業(yè)
Q(衛(wèi)生和社會工作)
(18) 84社會工作
R(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
(19) 88體育
(20) 89娛樂業(yè)
S(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21)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除第9421類專業(yè)性團體和9422類行業(yè)性團體)
T(國際組織)
(22) 國際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