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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什么情形下可暫免繳納營業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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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什么情形下可暫免繳納營業稅? 問: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什么情形下可暫免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符合以下情形的可暫免征收營業稅: (一)離婚財產分割; (二)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四)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房屋產權無償贈予什么情況下當事雙方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問:房屋產權無償贈予什么情況下當事雙方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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