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4號 2015-4-9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精神,持續推進依法治稅和“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稅總發[2014]16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推行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稅總函[2014]65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0號)要求,遼寧省國家稅務局對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設定的本級有權實施的稅務行政處罰權力事項進行了梳理和確認,現將《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予以發布。
遼寧省國稅系統各級國稅機關應當嚴格按照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行使權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一批稅務行政處罰權力清單
2.稅務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流程圖
3.稅務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流程圖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