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家連續出臺了許多關于稅務風險和內部控制的引導文件,對企業形成了良好的引導作用,越來越多的大企業認識到了風險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但是其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執行力卻有待提高。究其原因,與其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存在認識誤區有重要關系。 誤區一:與稅務機關搞好關系是防控稅務風險的最好方法。很多大企業認為,防控稅務風險,研究并正確適用稅收法規遠遠沒有與稅務機關處理好關系重要。受這種傳統觀念的影響,企業在納稅問題上存在思維定勢,認為自身與稅務機關的關系穩固,就萬事大吉,不會存在納稅風險,長此以往就滋生出不良的納稅心理,從而不重視自身的稅務方面的工作,以至于發生企業也許已經存在違背稅法的事項而全然不自知的情況,給自身帶來了巨大的稅務風險。 誤區二:不需要將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納入企業整體管理架構中。很多大企業認為,稅務是企業財務核算與申報方面的一部分,只要正確做賬,按實納稅,就不存在稅務風險,不需要將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納入企業管理決策中。這些大企業認為,稅務風險是會計核算部門自己的事,與企業的其他部門互不相關,沒有將稅務風險控制活動運用到企業運營的各個環節中,從而使企業的稅務風險控制活動脫離了企業的整體,不能有效運行。 誤區三:設置了稅務管理崗位就能防范稅務風險。目前我國有些大企業已經設置了稅務管理崗位,專門負責企業的涉稅事宜。一些大企業認為,只要設置了稅務管理崗位,就能很好地防范稅務風險。但事實上,很多大企業稅務管理崗位的人員僅僅負責納稅方面的工作內容,例如繳納稅款,進行納稅申報、維護與稅務機關的關系、處理稅務爭議等,并不負責具體的風險管理事項,更不能做到與各業務部門的有效溝通,也難以全面掌握企業的經營流程,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只是“嘴上說說”。 受上述錯誤認識的影響,我國大多數企業的制度建設還處于初級水平,沒有從真正意義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內部控制稅務風險監控機制。 一句話,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需要首先走出認識誤區! 作者: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副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