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包頭稀土高新區管委會:
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決定近期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對象
1.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見附件2);
2.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工作的中介機構;
3.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專家。
二、檢查依據
1.《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國科發火[2012]1220號)(附件1)。
2.《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方案》(附件3)。
三、檢查內容
詳見《關于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檢查的方案》(附件3)。
四、工作安排
1.企業自查自糾。各高新技術企業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的認定條件和本通知要求內容進行自查。發現問題的,要主動上報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及時整改。
2.中介機構自查自糾。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介機構根據檢查重點進行自查。
3.盟市檢查。各盟市相關部門對本轄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檢查,形成本盟市高新技術企業檢查報告(內容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情況、主要問題、整改及處理情況、自查自糾工作成效、典型案例、意見建議等),并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附件4)。
4.重點抽查。在企業自查和盟市檢查的基礎上,選擇重點地區,由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有針對性地進行實地抽查。
五、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科技、財政、國稅、地稅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做好檢查工作。
2.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和準確把握政策要點,不得掩蓋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提出處理建議,限期整改。
3.各盟市要認真匯總本地區檢查情況,于2013年4月10日前將高新技術企業檢查報告和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自糾情況統計表以書面和電子郵件形式報送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地在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請及時與自治區高新技術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自治區科技廳:包安,吳光華0471-6921193,6282157
自治區財政廳:劉先蘭0471-4192154
自治區國稅局:李擁軍0471-3309101
自治區地稅局:趙峰0471-4343124
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廳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