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2014年納稅申報期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4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fā)明電[2013]28號)精神,依照《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109條及《營業(yè)稅暫行條例》、《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企業(yè)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等關于納稅申報期限的規(guī)定,經研究,現(xiàn)將2014年我市地稅部門按月征收的各項地方稅(費)的申報繳納期限明確如下:
月份各項地方稅費申報期社保費申報期法定假期說明
1 1-15日4-20日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2 1-21日4-21日春節(jié):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7天,本月放假6天
3 1-17日4-20日15、16日為公休日
4 1-18日4-20日清明節(jié):4月5日至7日放假3天
5 1-19日4-20日勞動節(jié):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8日為公休日
6 1-16日4-20日端午節(jié):6月2日放假,15日為公休日
7 1-15日4-20日
8 1-15日4-20日
9 1-18日4-20日中秋節(jié):9月6日至8日放假3天
10 1-22日4-22日國慶節(jié):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7天
11 1-17日4-20日15、16日為公休日
12 1-15日4-20日
上述地方稅(費)包括各項附加稅費、價格調節(jié)基金及工會經費。其他非按月申報的專項納稅申報期限,仍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今后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申報期限另有規(guī)定的,或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納稅申報期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并告知納稅人。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