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外籍個人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下列情況均應在中國境內繳納個人所得稅: 1.凡在中國境內企業、機構任職或受雇而取得收入的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以下簡稱外籍個人)。 2.在中國境內從事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取得所得的外籍個人。 3.在中國境內從事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取得所得的外籍個人。 4.在中國境內提供獨立個人勞務(包括設計、表演、比賽等)而取得收入的外籍個人。 5.在中國境內取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及其他所得的外籍個人。 問:在中國境內受雇而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外籍個人,是否需要就來源于境外的工資薪金納稅?
答: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應就其來源于境內和境外的所得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只須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由境外企業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是否屬于來源于境外的所得? 答:對于外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不應以所得的支付地作為所得的來源地。 外籍個人實際在中國境內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不論是由中國境內還是境外企業或個人支付的,均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外籍個人實際在中國境外工作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不論是由中國境內還是境外企業支付的,均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 問:外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以外的其他所得如何判斷其所得來源地? 答: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1.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2.轉讓中國境內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3.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4.從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問:外籍個人有哪些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答:外籍個人的以下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1.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 2.以非現金形式或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洗衣費; 3.按合理標準取得的境內、外出差補貼; 4.探親費、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合理的部分; 5.根據國際交流協議或聯合國派往我國工作的專家; 6.各駐華大使館、領事館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 問:外籍個人申報納稅的方式有哪幾種? 答:外籍個人申報納稅的方式有兩種: 1.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作為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所得時代扣代繳稅款; 2.納稅人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從境外取得所得,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自行申報納稅; 外籍個人也可委托稅務代理人代辦申報納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