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國稅發[2006]163號 推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有關工作 |
發布時間:2011/11/21 來源: 閱讀次數:531 |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范圍內推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有關工作的通知 2006-11-06 國稅發[2006]16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自2006年7月起,河南省、湖南省和青島市國稅和地稅系統按照總局的統一工作安排,開展了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發票稅控系統(以下簡稱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試點工作,目前試點情況良好。根據試點情況,總局決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在河南省、湖南省和青島市三個試點省市(以下簡稱試點省市)全面推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 其他省市自2006年11月起開始推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全國2007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貨運發票稅控系統?,F將推行工作有關要求和事項通知如下: 一、 推行工作時間要求 自2006年11月1日起,試點省(市)全面推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在試點?。ㄊ校┓秶鷥热繂⒂秘涍\發票稅控系統開具帶稅控碼的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以下簡稱新版貨運發票),取消不帶稅控碼的舊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以下簡稱舊版貨運發票)。試點?。ㄊ校?006年11月1日以后開具的舊版貨運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的抵扣憑證。 自2006年11月起,除試點地區外的其他?。ㄊ校╅_始推行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在2006年11月至12月內完成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推行。2007年1月1日(含)以后全國范圍內停止使用舊版貨運發票,全部啟用新版貨運發票。2007年1月1日(含)以后舊版貨運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的抵扣憑證。 新版和舊版貨運發票的抵扣時限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推行準備工作要求 ?。ㄒ唬┻\行環境準備 1.各地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運輸發票稅控系統運行環境等準備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6]85號)的要求,準備好全面推廣的運行環境,做好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與征管系統的接口銜接工作。尚未與稅控盤產品供貨商談妥稅控盤/傳輸盤采購事宜的地稅機關,應盡快啟動相關工作,確保開票軟件用戶(包括:自開票納稅人、代開中介機構和代開稅務機關)能如期購置到稅控盤/傳輸盤,不得因稅控盤采購影響整體推行進度?! ?.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安裝部署 總局已于10月份、11月份開始按照10月20日視頻會議的要求分四批對全國國稅、地稅系統稅務端后臺和開票軟件(稅務機關代開版)進行安裝。在安裝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期間,國稅、地稅同時部署,以保證地稅的工作為主,同時兼顧國稅的安裝實施。系統開發商分成10個工作組同時到各地進行安裝。安裝工作原則上于11月底結束。但是,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少數地區可能會有延遲,但必須在12月31前完成?! ≌埜鲉挝粍毡刈龊孟到y安裝準備工作。 ?。ǘ┢弊C準備工作 各省地稅機關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67號)的有關要求,采用統一的紙張和規格印制新版貨運發票,嚴格按照驗舊購新制度發售發票,保證在推行工作開始前準備好適量新版貨運發票并發售給自開票納稅人和代開票單位。 各省地稅機關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部分稅收票證尺寸標準的通知》(國稅函[2006]421號)的要求,根據基層征收單位的用票類別,抓緊臨時加印一部分稅收票證并及時分送至基層征收單位,保證代開單位能夠順利開具稅收票證?! 。ㄈ┲薪闄C構和稅務機關在代開新版貨運發票時,必須嚴格按照“先繳稅、后開票”的要求執行。 ?。ㄋ模┡嘤枩蕚涔ぷ鳌 「魇《悇諜C關應根據總局舉辦的視頻培訓和省局師資集中培訓內容,參照總局下發的相關培訓材料,提前部署和開展本省范圍內對稅務系統內部和對納稅人的培訓工作,保證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順利推行。需要在省局搭建后臺培訓系統的?。ㄊ校瑧獪蕚浜盟璀h境,提請開發單位幫助搭建,培訓用稅控盤和傳輸盤由各省稅務機關商稅控盤供應廠商解決。請各省稅務機關登陸總局技術支持網站(網址:http://130.9.1.248)從“知識庫/軟件庫/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路徑下載供培訓用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發票稅控系統?! ∪?、有關業務規程 ?。ㄒ唬﹪悪C關 1.關于貨運發票數據采集和交叉稽核要求 ?。?)數據采集 自2006年11月1日起,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推行到位的地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新版貨運發票,必須通過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認證采集數據,認證相符的新版貨運發票方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取得的其他運輸發票仍通過現有清單方式采集數據。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未推行到位的地區,仍通過現有清單方式采集運輸發票數據?! 「鞯貒悪C關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納稅人的宣傳輔導,確保運輸發票采集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特別要注意在既有掃描認證方式又有清單方式采集運輸發票數據的過渡期內,不僅要保證所有的運輸發票數據采集的完整性,還要避免重復采集數據,造成重號發票?! 。?)數據傳輸 每月23日前(節假日不順延)各省級國稅局負責將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認證采集的數據和下級上傳的清單數據匯總,并將匯總數據通過FTP上傳到總局?! 。?)交叉稽核 總局每月對全國貨運發票信息進行一級稽核比對,并將當月稽核結果下發?! 】偩只吮葘Y果分為“比對相符”、“比對不符”、“缺聯”和“抵扣聯重號”四種類型,其中比對不符又分為:金額不符、受票人識別號不符、承運人識別號不符、承運人受票人雙方識別號不符和開票日期不符五種類型?! 】偩置吭聦斣卤葘Y果發票信息下發至各省稅務機關,省局逐級將數據下發至區縣稅務機關?! 。?)審核檢查 異常發票審核檢查的數據傳遞、職責劃分、檢查結果上報方法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貨運發票增值稅“一窗式”票表比對要求: (1)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推廣地區 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通過認證采集的新版貨運發票,不填寫在《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中,以免造成重復采集;申報抵扣其他運輸發票,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操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05]61號)的要求,填寫《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隨同其他申報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禽o導期一般納稅人運輸發票票表比對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8欄“運費發票”的“金額”項數據,應小于或等于《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中“合計”欄“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項數據加上當期認證采集的貨運發票“運費小計”項數據之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貨運發票票表比對時,《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中第8欄“運費發票”的“金額”項數據,應小于或等于《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中“鐵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海洋運輸”欄“允許計算抵扣的運費金額”項數據加上當期稽核系統比對相符和協查后允許抵扣的運費發票金額數據之和?! 。?)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尚未推行的地區 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所有運輸發票,均填寫《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隨同其他申報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δ壳吧形赐菩胸涍\發票稅控系統的地區,一般納稅人貨運發票票表比對的有關要求,仍按照國稅發[2005]6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ǘ┑囟悪C關 1.通過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具的貨運發票,地稅機關的有關業務規程請見附件《公路、內河貨運業發票稅控系統營業稅“票表比對”及貨運發票稽核比對管理操作規程》(試行)。 2.不帶稅控碼舊版貨運發票的管理仍按照原有關規定執行?! ∷摹?推行工作領導組織要求 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是金稅工程(三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營業稅征收管理,強化增值稅抵扣憑證管理,堵塞稅收征管漏洞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省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成立由主管局領導負責、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推行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推行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應根據總局下發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發票稅控系統推廣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省推行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確保推廣工作的順利進行?! ≌埜魇《悇諜C關登陸總局技術支持網站(網址:http://130.9.1.248),從“知識庫/軟件庫/貨運發票稅控系統”路徑下載《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發票稅控系統推廣實施方案》?! ∥?、其他事項 ?。ㄒ唬?制定崗責體系 貨運發票稅控系統推行到位的地區,應根據有關業務操作流程設置相應崗位并制定崗責體系,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要求,保障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順利運行以及有關業務流程的操作?! 。ǘ┩菩衅陂g的技術支持? 1.總局技術支持。系統全面推行初期1個月,總局將安排開發單位2-3名技術人員現場支持,幫助各單位開展推廣相關工作??偩謱⑼ㄟ^總局應用系統支持網站(http://130.9.1.248)提供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網上支持,通過總局運維技術支持熱線4008112366,對稅務機關內部提供貨運發票稅控系統后臺和開票軟件(稅務機關代開版)的遠程技術支持??偩中畔⒅行陌偻艚蟹种行囊验_通,已開始向貨運發票稅控系統開票軟件(企業自開版和中介機構代開版)用戶提供遠程技術支持,服務電話為:010-62466669. 2.省稅務機關運維支持。各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貨運發票稅控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責任人應掌握并能熟練使用開票軟件和后臺系統,解決簡單的常見的操作問題。對于稅務端軟件的問題,省稅務機關責任人應盡可能先行收集、過濾、整理并向總局呼叫中心報告。各地稅務機關負責對納稅人進行開票軟件的操作培訓和輔導?! 】偩郑鬓D稅司)聯系人及電話:王崴,010-63417753 總局(信息中心)聯系人及電話:黎德玲,010-6341769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