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餐廳舉行“滿100送10券”的活動,顧客單次消費每滿100元即可獲贈10元抵用券;二次消費時,每滿100元可以使用10元抵用券一張,按扣除抵用券后的實際收款金額開具發票。請問我餐廳是否按實際收款金額繳納營業稅? 答: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08年第540號)的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扣除。 餐廳按扣除抵用券后的金額收取餐費,屬于商業折扣,因此,你餐廳按折扣后的金額開具發票的,折扣額可以從營業額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