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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2016年全面推開徹底解決全行業重復征稅問題 |
發布時間:2016/2/23 來源: 閱讀次數: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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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假期已過,意味著“十三五”開局之年各項工作將全面啟動。其中財稅政策上比較引人關注的改革之舉是:今年我國將實現全行業營改增。
“吹風”已經“吹”過。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明確表示,2016年將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
按照原先計劃,全面告別營業稅的改革應該在“十二五”末收官前推開。對于市場比較關注的“為何會放緩”的問題?業界專家認為,這和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和財政收支壓力等因素有關,在當前經濟增長放緩的情況下,穩妥推進營改增非常重要,而且全面營改增“節奏”的適度調整,也更有利于與新一輪財稅改革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大動作”相呼應。
告別營業稅為何放緩
我國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啟動營改增試點,營改增的目的是從制度上解決服務行業營業稅制下“道道征收、全額征稅”導致的重復征稅問題,實現增值稅稅制下的“環環征收、層層抵扣”,部分小規模企業,可以因這一改革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對下游企業也能產生一定的減負效應。
四年時間,試點由點及面,至今已逐步擴大到全國范圍的交通運輸業、電信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根據“十二五”規劃,我國原本應在2015年年底前將營改增改革范圍擴展至最后四個行業,全面告別營業稅。
2015年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曾提到,年內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當時,業界的判斷是,全面改革方案可能在7月推出。而到了8月,方案遲遲未露面,樓繼偉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時表示,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將被適時納入營改增試點。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梁因樂指出,從“力爭完成”到“適時納入”,表述的變化釋放了營改增延遲推出的信號,表明國家希望進一步綜合考量政策的制定,以期平穩過渡。
上海德勤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高立群分析說,剩下的四個行業,從制度設計的復雜程度上、從對國民經濟的影響上,都超過已經納入營改增的行業,在當前經濟增長放緩的情況下,穩妥適時地推進營改增非常重要。“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全面推出,時間跨度上的影響并不會很大,對像金融業這樣業務復雜、系統改造等工作非常耗時的行業來說,多一點準備時間更好。”
稅收改革要考慮承受力
盡管時間進度有所延緩,但事實上,營改增改革的推進始終沒有停步。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已納入營改增范圍的行業只占營業稅收入的1/3左右,要在短時間里將占營業稅收入2/3的行業全部改征增值稅,任務很重,而且余下行業的改革難度與復雜性遠大于已納入部分。梁因樂也認為,最后四個行業有其顯著的行業特殊性,具體難點包括房地產行業的土地出讓金抵扣問題、過渡期問題、金融行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問題等。
胡怡建推算,最后四個行業涉及800萬—1000萬戶納稅人,這些行業被納入營改增后整體減稅規模將達到約6000億元。“改革確實要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他認為,去年經濟增速的放緩使得財政收入的完成情況不及往年,但在經濟遭遇下行壓力的階段,通過營改增給企業減輕負擔,能夠讓他們更好地擴大供給、促進生產,所以,政策推進要在財政承受能力與企業減負間求得相對更好的平衡。
不過,胡怡建也指出,營改增延伸至最后四個行業,將不再是普遍性減稅,而是結構性減稅,即行業稅負有增有減。在稅負增加的行業,營改增可能會遭遇阻力,比如對于建筑業來說,營業稅率為3%,而增值稅稅率的傾向性意見為11%,試點企業稅負增加的概率可能會比較大。
總體來看,營改增擴大至全行業后,將實現貨物與勞務(服務)在稅制上的統一,是稅制改革的重大突破和關鍵一步。正因為其重要性,步伐邁得更加審慎也顯得十分必要。“適當微調也是一種決策智慧。”胡怡建表示。
全面營改增會帶來什么
專家認為,全面營改增將徹底解決全行業的重復征稅問題,使稅收更加公平。隨著剩余行業納入試點,結構性減稅的力度將持續加大,擴圍行業和已納入行業也將深度融合發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的政策效應更將愈發顯現。
對上海這樣需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的地區來說,全面營改增將從根本上破解影響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稅制瓶頸,現代服務業試點企業的稅收負擔整體下降,促進各類投資和生產要素向現代服務業加速集聚,國際性跨國公司投資新興行業的意愿,也將被進一步調動起來。
而對上海當下的科創中心建設重任而言,全面營改增也將為企業減負松綁,放水養魚,為鼓勵社會投資和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更寬松環境,推動產業轉型、結構優化,在培育發展新動能中涵養寶貴稅源,用短期財政收入的“減”,換取持續發展勢能的“增”。
目前,市場還比較關注:延緩推出的全面營改增方案,會否較之前業界預計有較大變化?對此,高立群認為,總體方向應該不會有很大不同,不過,具體稅務處理還存在不確定性。 梁因樂表示,企業可能在等待政策出臺的時候持觀望態度,影響其部分經營決策,因此建議“在與經濟形勢的變化發展相匹配的情況下,越早實行營改增,重復征稅情況將越早被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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