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辦理流程
1.登陸深圳市國家稅務局網站(網址為:www.szgs.gov.cn),在首頁右上角點擊“辦稅服務廳登錄”;接著點擊“深圳國稅納稅人登陸”;
2.錄入“納稅人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上的深國稅登字XXXXXXXXXXXXXXX)、“密碼”(初始密碼為稅務登記證上的八位“國稅納稅編碼”,為保障安全,請及時修改密碼)、校驗碼(網頁有顯示)后,點擊進入“辦稅區—代開發票—代開專用發票申請”模塊,錄入需開票的內容,系統默認代開類型為銷售(應稅貨物),如提供應稅服務的需在代開類型選擇“應稅服務”,保存后,需正式提交代開申請表,然后在“代開發票打印”模塊勾選需要打印的申請表,打印出《網上代開發票申請信息表》,并帶上附報資料;
3.公司、個體戶代開專用發票實行銀稅聯網扣稅辦法,請在代開發票前將稅款(含代征地稅部分)存入公司的納稅賬戶;
4.二樓代開發票窗口辦理;每份發票代開金額價稅合計不超過10萬元的,可選擇在一樓自助代開機辦理(首次自助代開需先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至稅務機關綁定信息);納稅人應在代開的發票上自行加蓋發票專用章。
(三)注意事項
1.根據深國稅2013年第17號公告: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如按規定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同時按規定預繳增值稅稅款;
2.計算方法。為避免價格換算出現尾數誤差,填寫專用發票信息和銷貨清單應按下列順序逐項填寫。
第一步:不含稅金額(銷售額)=含稅金額÷(1 征收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第二步:稅額=含稅金額-不含稅金額(或不含稅金額X征收率);
第三步:不含稅單價=不含稅金額÷貨物數量(保留到小數點后六位);
含稅金額(價稅合計)指實際應收或已收貨款;
3.每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價稅合計不得超過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