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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征工商管理費 “費改稅”契機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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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8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 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一項收費,雖然合法,但極不合理。所以,國家有關部門決定停征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很得人心。 工商部門的這一姿態,能否得到其他部門的積極響應,從而產生其他效應呢? 首先,能不能產生標本與示范作用?近年來,隨著政府行為的不斷規范,已經取消了一大批不合理的收費,受到了企業和群眾的歡迎。盡管如此,一些收費仍然飽受批評。因此,工商部門能夠從企業與群眾的利益考慮,停止已經征收了20多年的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是值得贊賞的。我們期待工商部門的這一舉動,能夠產生標本與示范作用,得到其他部門的積極響應,取消或停止征收那些雖然披著合法外衣,但卻不合理的收費,真正為企業和群眾減負。 第二,會不會引起各種變相收費?收費的生命力所以如此頑強,一個重要的原因,就在于這些收費都與部門的利益緊密相連,與部門的獎金、福利待遇密切相關,這些收費從某種意義上講還與政府分管領導的權力相關。所以,取消某項收費,不僅是利益的再調整,而且是權力的再分配。我們擔心的是,工商部門在取消了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部門既得利益減少的情況下,會不會引發用變相收費挽回“損失”呢?比如,以各種培訓、輔導之名向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或者提高攤位費標準等。 第三,能不能推動“費改稅”步伐的加快?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收費問題,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規范,二是取消。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最好的辦法就是規范,規范的最佳途徑就是實行“費改稅”,將各種合理合法的收費納入到稅收的軌道。這樣既可以保證這些收費的足額按時征收,也能夠防止各種不規范行為的發生。對其他一切不合理的收費,則充分利用“費改稅”的機會全部取消。 其實,有關“費改稅”的問題,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已成為了一個重要話題,由于涉及的部門利益太廣泛,阻力太大,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這次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這一“老費”的停征,就是推動“費改稅”的契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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