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對資本交易項目的檢查,將嚴格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稅務工商合作實現股權轉讓信息共享的通知》的要求,及時獲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項目信息。不論是從事實業投資、上市融資、企業內部業務重組,還是從事收購兼并、持股聯盟以及企業對外的風險投資和金融投資等事項,凡有資本交易(如股權交易、資本溢價、金融信托產品交易等)事項發生的企業和個人,均列入本次檢查的范圍。
對辦理電子、服裝、家具類產品出口退(免)稅的企業的檢查,將按照稅務總局下發的檢查企業名單、線索和要求檢查。檢查對象包括:自營或委托出口電子、服裝、家具類產品的外貿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電子、服裝、家具類產品的生產型企業,以及供外貿出口電子、服裝、家具類產品的生產企業。
根據通知,今年的指導性檢查項目包括房地產業、建筑安裝業,地方商業銀行、地方股份制銀行,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金融行業非居民企業等,各地也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檢查其他項目。
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要對轄區內稅收秩序相對混亂、稅收違法行為比較集中的地區組織開展區域稅收專項整治,重點關注農產品加工企業較為集中、稅收秩序較為混亂的地區。稅務總局將選擇部分重點地區督辦或直接組織查辦。
稽查局這位人士表示,稅收專項檢查是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稅務機關要建立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組織領導機構,認真組織開展查前培訓,加大宣傳和案件曝光力度;繼續推行分級分類檢查,制定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計劃和檢查實施方案,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要本著依法治稅、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以查促管、以查促改”長效機制,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議,真正實現整頓和規范行業、地區稅收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