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總函〔2014〕596號 2014.12.1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企業所得稅申報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4年版)〉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3號,以下簡稱新納稅申報表),現對統籌做好新納稅申報表推廣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修改納稅申報表的意義
納稅申報表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申報繳納所得稅的法律文書,是稅務機關采集涉稅信息,開展稅收風險管理的信息渠道。本次修改、印發新納稅申報表,有利于企業準確報送涉稅信息,依法享受相關稅收權益,符合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為進一步暢通涉稅信息采集渠道,做好稅收分析,滿足信息管稅需求,深化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和后續管理奠定了基礎。新納稅申報表遵循“分類管理”理念,既考慮上市公司、重點稅源企業的核算特點,又兼顧中小微企業實際負擔能力,體系完整、結構嚴謹、邏輯嚴密、條理清晰,沿襲了舊納稅申報表的基本流程,并進行了適當創新。各地稅務機關要高度重視新納稅申報表的貫徹實施工作,把推廣使用新納稅申報表作為部署匯算清繳工作的重要內容,統籌謀劃,同步部署。
二、及時加強內部學習培訓
新納稅申報表是對原有納稅申報表的創新調整,在一定程度上簡化了中小企業填報負擔,但對大型企業、上市公司等仍有較高填報要求?!按蜩F還需自身硬”,稅務機關既是新納稅申報表的學員,也是新納稅申報表的執行者、服務者、管理者,肩負向納稅人宣傳輔導和部署落實的職責。這項工作是否扎實,對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較大影響。各級稅務機關要把學習、消化新納稅申報表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抓好抓實。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組織對所得稅部門、辦稅服務廳、12366納稅咨詢熱線、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等人員培訓,重點是新納稅申報表的設計理念、報表體系、填報要求、政策口徑、邏輯關系、信息化管理等內容,保證新納稅申報表扎實落實到位。
三、大力開展對外宣傳輔導
一是廣泛宣傳本次修訂納稅申報表的背景、意義,新申報表的主要變化。特別要闡明新納稅申報表雖然增加了一些附表,但工作量并未過多增加,且進一步減少了企業以后重復報送的資料,取得廣大納稅人理解支持。二是利用稅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短信、微博等,對重點難點問題設計案例并輔以案例分析,便于納稅人理解,以提高納稅人填報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為主要目標,全面系統地宣傳普及新納稅申報表知識。三是既要滿足納稅人網上申報的需要,也要適當印制紙質申報表,滿足納稅人不同層次需求。四是12366納稅咨詢熱線要提前做好業務培訓、知識庫更新、合理配置資源等準備工作,辦稅服務廳要安排專人負責新納稅申報表業務咨詢、受理及納稅輔導。五是所得稅管理部門牽頭收集納稅人通過12366納稅咨詢熱線、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等反饋的問題和意見,及時歸納研究。
四、按時完成新納稅申報表軟件系統升級測試工作
一是明確開發測試任務、倒排工期,確保新納稅申報表軟件系統2015年1月1日上線運行。稅務總局已編寫完成新納稅申報表業務需求,將盡快進入開發測試階段。使用CTAIS系統和金稅工程三期系統的單位,要按照稅務總局統一指令完成新納稅申報表軟件系統升級測試。二是稅務總局將正式下發新納稅申報表業務需求,供未使用CTAIS系統和金稅工程三期系統的單位參考使用。為保證納稅申報表填報口徑的統一,未經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同意,各地不得擅自更改業務需求中的基本邏輯關系。三是各省市稅務機關要及時完成稅務端、納稅人端申報系統升級工作,為順利實施新納稅申報表提供業務技術支撐。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