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級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20輛,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30輛。
2.2012年至2013年,所屬稅收科學研究所未經批準在項目經費中列支人員經費153.42萬元,其中2013年39.71萬元。
3.2013年,所屬機關服務局未經政府集中采購,直接與一公司簽訂設備運行維修合同,涉及金額109.81萬元;截至2013年底,河北、山西、黑龍江三省國稅局普通發票印制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標,2013年印制發票100373.8萬份、支出11025.29萬元。
4.2013年,安徽省國稅局在其組織培訓的相關費用已由各市縣區國稅局支付的情況下,虛開培訓費票據,向稅務總局申領培訓費350萬元,存放于所屬的3家培訓機構。
5.局本級從2006年起開始建設“財產和行為稅稅源監控管理平臺”項目,共取得財政專項資金5230萬元,但至2013年底尚未建立起相關數據庫,資金結轉1102.47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3年,局本級使用不合規票據報銷140.57萬元。
二、審計處理情況和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審計發現相關涉嫌違法違紀事項,已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對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問題,要求按規定進行處理;對未經批準調劑使用財政資金問題,要求今后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對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制度問題,要求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對虛開票據申領培訓費問題,要求據實撥付培訓費到基層稅務部門;對稅源監控管理平臺建設緩慢問題,要求加快推進監控平臺建設;對使用不合規發票報銷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稅務總局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報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嚴格國稅系統“三公”經費管理,并加強對各級國稅機關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稅務總局正在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稅務總局向社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