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收購舊家電能否開再生資源回收統一發票?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016 |
|
問:近期,國家制定了家電以舊換新政策,家電經銷企業向消費者收購舊家用電器時需開具發票。請問家電經銷企業收購舊家用電器,可否認定為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使用統一收購發票?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7號)規定,再生資源是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7年第8號)第二條所稱的再生資源,即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廢舊金屬、報廢電子產品、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如廢紙、廢棉等)、廢輕化工原料(如橡膠、塑料、農藥包裝物、動物雜骨、毛發等)、廢玻璃等。 根據《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再生資源經營業務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國稅函[2009]286號)第一條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經營資格。在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后,可以領購統一三聯收購發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