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國稅辦發[2005]12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605 |
|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稅辦發[2005]12號 2005-04-0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揚州稅務進修學院:為了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稅法知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要進一步加強稅法宣傳教育,努力辦好《中國稅務》、《稅務研究》和《中國稅務報》(以下簡稱“兩刊一報”),充分發揮其稅法宣傳主陣地、主渠道的作用。二、各級稅務機關原來用預算安排的宣傳經費訂閱的“兩刊一報”,仍應維持,用于本單位使用和贈閱有關部門。三、各級稅務機關必須嚴格遵守中央和總局關于報刊治理整頓的各項政策規定,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向納稅人攤派征訂報刊。對于頂風違紀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