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關部門、省屬大中型企業、各上市公司,各設區市財政局: 為加強企業產品成本核算,保證產品成本信息真實、完整,促進企業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有關規定,財政部制定了《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除金融保險業以外的大中型企業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
執行本制度的企業不再執行《國營工業企業成本核算辦法》。
現將文件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