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財稅[2002]12號 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1195 |
|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的通知[全文廢止] 發文日期: 2002-01-09 發文字號: 財稅[2002]12號 注: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本文自2009.02.26日起停止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從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業生產者銷售的免稅農業產品的進項稅額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請遵照執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