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方案
加快發展服務貿易是促進外貿轉型升級的重要支撐,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培育新動能的重要抓手,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載體,對于推動出口、帶動就業,實現外貿從“大進大出”向“優進優出”轉變具有重要意義。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服務貿易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8號]有關要求,為探索適應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支持政策體系,促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選擇部分地區在服務貿易管理體制、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和自由化,著力構建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打造服務貿易制度創新高地。
二、試點地區及期限
試點地區為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漢、廣州、成都、蘇州、威海等10個省市和哈爾濱新區、江北新區、兩江新區、貴安新區、西咸新區等5個國家級新區。試點期為2年。
三、試點任務
[一]探索完善服務貿易管理體制。建立與國際服務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促進、服務和監管體系,探索適應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開展服務貿易領域地方性法規立法探索,構建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服務貿易跨部門協調機制,促進產業政策、貿易政策、投資政策的有效銜接、良性互動。健全政府、協會、企業協同配合的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體系,建立服務貿易重點企業聯系制度。
[二]探索擴大服務業雙向開放力度。結合本地區產業特色,穩步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等行業對外開放。支持本地區旅游、研發設計、會計咨詢、資產評估、信用評級、法律服務、商貿物流等領域企業開展跨國經營,支持企業深度開拓國際市場。
[三]探索培育服務貿易市場主體。加強部門協作,整合公共資源,加大對服務出口重點領域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擴大服務出口。依托服務貿易重點領域的大企業,探索建立一批項目對接平臺、國際市場推廣平臺、共性技術支撐平臺等公共服務平臺,為行業內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支持有特色、善創新的中小企業發展,引導中小企業融入全球價值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