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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工資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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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那么,企業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的加班工資是否需要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君悅勞動服務公司君悅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2007〕第085號)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這里的工資、薪金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8〕第519號)第八條的規定,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同時,根據主席令〔2007〕第085號文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可享受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所謂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國務院令〔2008〕第519號文第十三條的規定做了進一步細化,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也就是說,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法規政策匯總: 0.國稅發[1993]45號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 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 1.財稅字[1994] 20號 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 2.國稅函[1997]385號 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發[1997]198號 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 國稅函發[1998]333號 盈余公積金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2002]52號 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3.國稅發[1999]178號 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 4.國稅發[1999]58號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5.國稅發[2005]9號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 6.國稅函[2000]57號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 國稅發[2000]118號 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 財稅[2004]11號 企業以免費旅游方式提供對營銷人員個人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7.財 稅[2005]102號 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 8.財 稅[2005]183號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 9. 國稅發[2005]120號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10.財 稅[2006]10號 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11.國稅函[2006]39號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營戶是否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優惠 12.國稅函[2006]245號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3.財 稅[2007]102號 企業向個人支付不競爭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4.財 稅[2007]13號 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 15.解讀財稅[2008]7號 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問題 16.財 稅[2008]83號 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7.國稅發[2008]115號 關于資產評估增值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8.大地稅函[2008]251號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9.大地稅函[2009]26號 關于明確單位使用雇員個人車輛用于公務征收個人所得稅 20.穗地稅發[2009]148號 個人所得稅若干征稅業務指引[2009年] 魯地稅函[2009]97號 企業類型變更過程中實收資本變動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 蘇地稅函[2009]132號 資本公積等轉增實收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21.國稅發[2009]121號 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 22.企便函[2009]33號 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 23.財企[2009]242號 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24.國稅函[2009]639號 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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