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2008]116號第三條第二款指出: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是指企業通過研究開發活動在技術、工藝、產品(服務)方面的創新取得了有價值的成果,對本地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相關行業的技術、工藝領先具有推動作用的研發費用才符合加計扣除的條件。而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或對公開的科研成果直接應用等活動(如直接采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則不屬于可以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從事的研究開發活動在符合上述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國稅發[2008]116號)第四條中兩個目錄的規定項目,才可以加計扣除。這兩個目錄是:《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國科發火[2008]172號附件)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布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7年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2007年度第6號公告)
四、哪些研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國稅發〔2008〕116號 第四條和《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70號)第一條規定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范圍。
1、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3、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
4、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5、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6、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7、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鑒定費用;
8、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強調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性,比如,允許加計扣除的人員人工費用,必須是在職直接從事研發的研發人員,對于企業聘用的非在職研發人員發生的支出,可進入研發費用,但不得加計扣除。因此,企業在歸集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時應注意直接相關性這個問題。
五、哪些研發費用不得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1、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凡由國家財政撥款并納入不征稅收入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也不得加計扣除;
2、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后,在境內外發生的知識產權維護費、訴訟費、代理費、“打假”及其他相關費用支出,從管理費用據實列支,不應納入研發費用;
3、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
4、企業應于年度匯算清繳所得稅申報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規定的相應資料進行研發費加計扣除備案。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不真實或者資料不齊全的,不得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申報的結果進行合理調整。
六、委托研發應如何進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國稅發〔2008〕116號 第六條規定,對企業委托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凡符合條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對委托開發的項目,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否則,該委托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對委托開發的項目,受托方應向委托方提供該研發項目的《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支出明細表(委托開發項目填報)》,否則,該委托開發項目的費用支出不得實行加計扣除。同時需要注意委托外部研究開發的項目成果應為企業擁有,且與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的發生金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
七、集中研發應如何進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研發形式為集中開發的研發項目,其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攤方法在受益集團成員公司間進行分攤,并按上述規定進行加計扣除和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的歸集。
企業集團采取合理分攤研究開發費的,企業集團應提供集中研究開發項目的協議或合同,該協議或合同應明確規定參與各方在該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權利和義務、費用分攤方法等內容。如不提供協議或合同,研究開發費不得加計扣除。
企業集團采取合理分攤研究開發費的,企業集團集中研究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研究開發費,應當按照權利和義務、費用支出和收益分享一致的原則,合理確定研究開發費用的分攤方法。
企業集團采取合理分攤研究開發費的,企業集團母公司負責編制集中研究開發項目的立項書、研究開發費用預算表、決算表和決算分攤表(分攤表應根據研發費加計扣除口徑進行歸集分攤)。
八、虧損企業能否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虧損企業只要符合國稅發〔2008〕116號 第二條規定的條件,就能夠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至于企業是否申請,要看企業的未來五年內是否能夠盈利?如果企業預計未來五年內盈利,可以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增加企業當年的虧損額,可以按稅法的規定進行彌補。
九、研發失敗是否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政策是為鼓勵企業多投入研發,只要企業在研發中真實投入,無論成功與否,其實際發生并符合規定、按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口徑進行歸集,企業就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稅收優惠。
十、非高新技術企業能夠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116號 )第二條規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適用于財務核算健全并能準確歸集研究開發費用的居民企業。從文件規定來看,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必須是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不可以申請;二是,企業財務核算健全;三是,企業要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只要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企業就可以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因此,非高新技術企業只要滿足上述條件,也可以享受該優惠政策。對于非居民企業、核定征收企業或者財務核算健全但不能準確歸集研發費用的企業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
小結:
綜上所述,華稅律師認為,企業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必須掌握好相關政策規定,對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專賬管理、準確歸集、及時備案。由于企業的研發項目技術性很強、分類復雜,所以,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和加計扣除需要人財務人員和企業管理層、研發人員等相互協調、相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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