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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扣點有關會計核算常識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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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滿100送50,相當于花100元現金,買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如原扣率為25%,原利潤為25元,供應商結算額為75元。參加活動后,供應商結算是以含券銷售額來計算的。假設扣率25%不變,供應商可結150*(1-25%)=112.5元,但這150元的銷售里券占了50元,現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場還要倒貼12.5元,這樣就虧了。所以要提高扣率。按100元現金,商場保證得25元,供應商得75元倒推:75/150=0.5,商場扣率要到50%,才能保證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場還有25元現金賺。而供應商如果進貨價是5折,就一分錢沒賺,而不打折的話,150元的銷售,供應商可以賺150*(1-25%)-150*50%=37.5元。2、“只送不收”和“只收不送”兩種情況例一:商場做滿100送50活動,損失率33%,在比較仁慈或不夠強勢情況下對于參加活動的A專柜,商場扣率為45%。對于只收不送的B專柜,由于該品牌比較強勢,商場只在該專柜原扣20%的基礎上增加了5%,即扣25%。顧客在A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B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45%-50*(1-25%)=7.5元商場毛利率=7.5/150=5%例2:對于只送不收的C專柜,商場只象征性的在25%的扣率上增加了2%,即扣27%。顧客在C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A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45%)= -0.5元商場毛利率= -0.5/150= -0.3% (呵呵!虧了)顧客在C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B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25%)= -10.5元商場毛利率= -10.5/150=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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