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地稅[2014]53號 2014-4-15各縣(市、區)地稅局,市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誠信建設,引導全市廣泛樹立誠信生產、誠信經營理念,打造“誠信納稅”,根據中央文明委的部署和《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加強誠信建設打造“誠信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文明委[2014]6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地稅系統加強誠信建設打造“誠信納稅”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推進誠信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法制為基礎,以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培育誠信文化為根本,以社會征信體系建設為載體,以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為手段,以形成有利于社會輿論為推動,營造“獎勵誠信、約束失信”、“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環境,最終形成體系完善、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運行機制。
二、活動內容
(一)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為構建納稅信用體系、優化稅收環境、推進依法治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精神,福州市地稅局、福州市國稅局、福建省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將聯合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評定,由福州市地稅局、福州市國稅局輪流牽頭。及時公告A級信用納稅人名單,完善針對A級信用納稅人的激勵措施,對不同信用等級納稅人實施分級分類動態管理。(責任單位:納稅服務處、各基層局)
(二)落實黑名單制度。根據省局的納稅人“黑名單”公告標準和實施辦法,對偷、逃、抗、騙稅等不誠信企業,列入“黑名單”定期在媒體或網絡上發布。(責任單位:納稅服務處、市局稽查局、各基層局)
(三)開展欠稅公告。根據《欠稅公告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對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按欠稅類別定期予以公告,以督促納稅人自覺繳納欠稅,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責任單位:征管處、各基層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誠信是社會的基本道德規范,是構成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運行和發展的倫理基礎。各縣(市、區)局要把加強誠信制度建設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大力加強誠信文化建設,讓誠實守信成為納稅人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打造良好的信用環境。為此,市局成立誠信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納稅信用體系建設和誠信納稅活動的開展。
組長:葉鴻(黨組成員、總審計師)
成員由納稅服務處、征管處、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稅政一處、稅政二處、規費處、信息技術處、計財處、督察內審辦、風控中心負責人組成。
下設辦公室,主任:蔡敦萍。
日常工作由市局納稅服務處負責。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局要根據省、市局的工作部署,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落實責任分工,切實抓出成效。定期將本單位、本部門活動開展情況、信息簡報等報送市局誠信建設活動辦公室。
(三)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傳誠信建設的重要意義和好的經驗做法。各縣(市、區)局要緊緊圍繞活動主題,充分發揮網絡、手機短信、微博等新興媒體作用,制作發布以誠信為主題的公益廣告,切實把活動氛圍造濃,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福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
誠信建設活動安排表
單位(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