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報送年度報告及信息公示工作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山西省工商局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及信息公示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理年度報告的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依法在我省各級工商機關登記的各類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應當依法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業未按照原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但工商部門未吊銷營業執照的,也應當依法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
二、辦理年度報告的時間
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因《條例》實施時間的原因,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當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報送2013年度報告并公示;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報送2013年度報告。2014年度報告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間辦理。未報送2013年度報告的,不得報送2014年度報告。
三、辦理即時信息的公示
自2014年10月1日起,企業應當自公司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信息、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示。其中,公司的實收資本及股東(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變動的,公司應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向社會公示。
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實行即時信息公示制度。
四、年度報告公示和即時信息公示方式
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通過互聯網訪問山西工商工商局門戶網登錄山西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gsxt.sxaic.gov.cn)辦理年度報告公示和即時信息公示。
個體工商戶通過向當地工商所報送紙質年度報告的方式辦理年度報告,紙質年度報告表可以到當地工商所領取,或網上下載。需要公示的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以上方式辦理年度報告并公示。
五、辦理年度報告和即時信息公示的流程
根據總局有關規定要求,企業要委托工商聯絡員通過山西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年度報告和公示信息。為了確保工商聯絡員身份的真實有效,首次登錄時須進行工商聯絡員備案。操作流程如下:
1、企業首次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信息時,須先進行網上工商聯絡員信息填報,然后進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企業年報信息或即時信息。
2、身份認證。企業在進行年報申報前,需進行身份認證。登錄系統后,點擊頁面的“企業公示信息填報”,在注冊頁面,輸入“企業的注冊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名稱及身份證件號碼等信息,進行企業身份注冊認證。
3、填報年度報告表。企業點擊”年度報告在線填報“頁面,如實填寫年報相關信息,填報完畢經核查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公示“按鈕,即可完成年報申報及公示。企業對所填內容第七項可選擇公示或不予公示。
咨詢電話外資處:768026176802897680080
信息中心:768018276801817680199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