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1年以上稅負將大幅降低 持股1月以內不再實行減半征收政策 從有關部門獲悉,為優化資本市場投資者結構,鼓勵長期投資,有關部門正研究個人股息紅利稅按持股期限實行差異化征收的政策。據悉,在總體稅負下降的情況下,個人股息紅利稅將按照持股1個月以內、1個月到12個月、12個月以上三個時段按照差異化稅率征收,持股期限越長稅率越低。這意味著派發紅利較多的上市公司將更受投資者關注。 2005年,為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相關部門出臺了個人投資者取得股息紅利減半的政策,提振了投資者信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情況也逐步得到改善,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這一政策未能按投資者的持股期限實行差異化的征收,難以引導投資者形成長期投資理念。 因此,此次調整的基本思路是:在整體稅負有所下降的前提下,按持股期限不同,分段實行差異化的稅率,以鼓勵投資者長期投資。個人股息紅利稅將按照持股1個月以內、1個月到12個月、12個月以上三個時段按照差別化稅率征收;持股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將執行國家法定的稅率,不再實行減半征收的政策。持股期限超過12個月的,稅率將大幅度降低。 業內人士表示,從靜態上講,一旦實行差別稅率后,市場整體稅負將略有下降。從動態上講,這種變化對投資者的稅負是結構性調整。如果投資者持股結構按此方向發生變化,那么總體稅負將會有較大幅度下降。由于投資者在投資股票時,其持股數量、持股時間等會因不同的稅率而進行不同的調整。一旦投資者形成共識,將鼓勵投資者長期持有股票,同時,高派紅公司也將受到市場的更多關注。總體來看,個人股息紅利差別化稅率政策將引導投資者回避炒短、炒差,有利于市場形成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的良好氛圍。 與此同時,記者了解到,我國資本市場的各項改革創新措施正在整體推進,監管部門堅持不斷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減輕投資者負擔的總體思路,除年內已經先后3次較大幅度降低證券期貨市場交易手續費和市場監管費外,境外投資者高度關注的QFII、原油期貨等相關稅收政策正在積極研究,并盡快予以明確。同時,資本市場創新發展的新業務所涉及的相關稅費也在推進。 名詞解釋 紅利所得稅屬于“個人所得稅”范疇。根據個稅法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20%的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稅總局2005年6月13日發布通知,規定對個人投資者從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從當日起,現金紅利暫減為按所得的50%計征10%個稅。而對于所送紅股,則依然按10%稅率繳納個稅,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征。以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則不征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