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4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對《科技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關村示范區先行先試相關政策延長和擴大試點工作的請示》(國科發高[2012]919號)文件的批復,同意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試點工作期限延長3年,從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延長期間,原有試點政策內容不變,具體參見《關于完善中關村國有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科發火[2011]9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