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人的房屋出租,但該房屋不是自有的,是從一家企業承租過來再轉租的,支付給房東的租金是否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39號)規定,取得轉租收入的個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憑房屋租賃合同和合法支付憑據允許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
因此,個人支付給房東的租金如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從該項轉租收入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