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精神,全面落實省政府《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實施方案》,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戰略,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實施“創客天堂”行動,大力構建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成政策支持,強化推進落實,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系統,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蘇州經濟發展新引擎,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支持眾創空間建設。突出產業導向,立足蘇州制造業基礎和優勢,順應互聯網跨界融合創新創業新趨勢,打造工業園區金雞湖創業長廊、高新區蘇州創客峰會、昆山兩岸青年創業園、蘇州自主創新廣場蘇創空間等一批重點突出、資源集聚、服務專業、特色鮮明的眾創空間,各地要結合各自產業特點大力發展眾創空間,到2020年全市擁有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超過300家,集聚各類創新創業人才超過10萬人,新增創新企業超過3萬家。對市級認定的眾創空間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補,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市級科技計劃支持眾創空間建設公共研發服務平臺。姑蘇科技創業天使計劃優先支持眾創空間推薦的創業團隊、項目,符合條件的給予5~10萬元創業補助和20~50萬元項目資助。對眾創空間推薦的優秀創業者,可優先申報“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鼓勵現有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公共創業實訓基地、大學科技園、文化創意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在蘇高校和職業院校等為創業者提供綜合服務平臺和發展空間,符合條件的可參照市級眾創空間給予經費獎補。鼓勵各地區、各部門對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等給予適當補貼。
二、突出市場運營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重點支持民營企業、外資企業依托技術、產業、規模優勢興辦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引導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按市場化機制創辦眾創空間,為創新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眾創空間按績效給予后補助,每年最高50萬元。支持外資和民營資本參股創辦孵化器,建設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孵化器加快機制創新,吸引民營孵化器、企業、風險資本等積極參股和管理,完善“創投 孵化 服務”發展模式,為創業者提供創新創業全流程服務。探索完善在孵企業退出機制,以市場為導向實現孵化企業的優勝劣汰、良性循環。
三、集聚創新創業主體。鼓勵和支持青年及大學生、科技人員、留學歸國人員等各類創業者在蘇州創新創業。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新增市級創業貸款擔?;?000萬元,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規模至1.27億元,為創業者提供最高30萬元貸款額度。擴大市級小額擔保貸款貼息額度至150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準利率,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實施二次貸款獎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為期2年、不超過30萬元的貸款,按期還款的由財政按銀行基準利率全額貼息。創辦科技型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可按每人10萬元標準給予基準利率50%的貸款貼息,最高200萬元。對入駐眾創空間的初創企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租金補貼。
四、健全創業激勵機制。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有關政策。對于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加快落實國家、省市釋放科教資源、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以及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等相關政策,人才(單位)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其所占企業注冊資本比例不受限制。
五、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建立市場主導、政府支持的公共服務體系,市級每年安排1億元左右的科技創新券支持中小科技企業購買研發過程中的檢驗檢測、科技保險等服務。鼓勵創業人員、企業使用共享服務平臺入網儀器開展研發活動,根據使用費用給予最高20%的使用補貼,每年最高30萬元。支持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科技金融、研究開發、檢驗檢測認證、科技咨詢、知識產權等科技服務機構為眾創空間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憑實際發生的服務記錄給予補貼,每年每家最高20萬元。大力發展創業服務人才隊伍,聘請創業成功的領軍人才、本土企業家、天使投資人、知名專家等擔任創業導師,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培訓、創業輔導、創投對接等服務,到2020年全市創業導師隊伍達1000人。大力開展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支持蘇州大學、蘇州工業園區職業技術學院、蘇州技師學院等在蘇高校和職業院校、科研院所創辦“創客學院”。
六、強化科技金融支撐。加強對創新創業項目和企業的金融支持,到2020年為眾創空間提供服務的銀行、創投、擔保、保險、小額貸款等金融機構超過500家,創業投資機構管理資金規模超過2000億元。搭建眾創空間企業信息平臺,引導金融機構、社會資本加大對初創企業的投融資支持。市天使投資引導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機構,按照實際投資金額給予最高15%的獎勵補貼,單個項目獎勵補貼最高50萬元;對投資項目發生損失的項目,按天使投資機構首輪投資實際發生損失額的20%給予補償,單個項目風險補償額度最高200萬元;天使投資機構發起人設立新的天使投資基金,市天使投資引導資金對單個天使投資基金給予最高30%比例的階段參股。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大力推廣“科貸通”等科技金融產品,對眾創空間推薦企業優先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信貸風險補償專項資金貸款和50萬元的貼息資助。鼓勵初創企業運用科技保險分散化解科技創新風險,為初創企業提供30萬元的科技保險費補貼。鼓勵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拓展市場和創新發展搭建服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簡化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流程。支持創業企業在互聯網股權眾籌平臺、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新三板、創業板等掛牌和融資。
七、落實稅收扶持政策。進一步落實好中關村向全國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推廣的政策,以及國家、省針對小微企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轉讓所得減免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重點科技政策的落實力度,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20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按季度申報增值稅。
八、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工商注冊流程,推進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全面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工作,針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集中辦公等特點,實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為創業企業工商注冊提供便利。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文化創意產業園用地政策。大力盤活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支持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租賃使用高標準廠房(四層及四層以上配工業電梯的標準廠房)。對符合單獨供地條件且確需單獨供地的,優先安排供應。在不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投入產出等條件的前提下,新型孵化機構使用的高標準廠房可按幢、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轉讓。
九、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創客天堂”品牌知名度和對外影響力。支持眾創空間開展創業大賽、創業論壇等創業活動,對各類國際創客大賽、創客沙龍、創業訓練營、院校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中的優秀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加大對成功創業者、青年創業者、創業服務機構的宣傳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組織開展各類公益活動。加大創業企業、小微企業核心專利、技術標準、自主品牌、知名商標等知識產權開發和保護力度。大力培育蘇州創客文化,在全社會弘揚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氛圍。
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建立由人才辦、宣傳部、編辦、發改、經信、財政、科技、教育、人社、國土、農委、商務、文廣新、知識產權、工商、質監、國資委、金融辦、國稅、地稅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發展眾創空間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各地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政策意見提出的總體目標,明確工作部署,加大資金投入,有效落實、推進促進創新創業的各項工作和政策。積極爭取國家、省和上級部門對蘇州發展眾創空間的改革和創新政策的先行先試。
本政策意見自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由市科技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解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落實措施,市各相關部門根據本政策意見制定具體操作細則,并加強對相關政策的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