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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稅征[2013]10號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冠名發票印制費結算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8/30 來源: 閱讀次數: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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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冠名發票印制費結算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稅征[2013]10號 2013-6-28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濱海新區一至六分局,市地稅局直屬局、納稅服務局、票據管理中心: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冠名發票印制費結算問題的通知》(稅總發[2013]5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恢復冠名發票使用單位與發票印制企業直接結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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