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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發[2002]52號 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1/11/22 來源: 閱讀次數: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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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發文日期:2002-05-09 發文字號:國稅發[2002]52號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為促進文化事業發展,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經研究,現對電影、電視劇劇本作者取得的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政策調整如下: 對于劇本作者從電影、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不再區分劇本的使用方是否為其任職單位,統一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02年5月1日起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385號)中與本通知精神不符的規定,同時廢止。 個人所得稅法規政策匯總: 0.國稅發[1993]45號 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 取得股票(股權)轉讓收益和股息所得稅收問題 1.財稅字[1994] 20號 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 2.國稅函[1997]385號 影視演職人員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發[2002]52號 劇本使用費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3.國稅發[1999]178號 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 4.國稅發[1999]58號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5.國稅發[2005]9號 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 6.國稅函[2000]57號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 7.財 稅[2005]102號 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 8.財 稅[2005]183號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有關政策問題 9. 國稅發[2005]120號 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10.財 稅[2006]10號 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 11.國稅函[2006]39號 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為個體經營戶是否享受個人所得稅再優惠 12.國稅函[2006]245號 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3.財 稅[2007]102號 企業向個人支付不競爭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4.財 稅[2007]13號 單位低價向職工售房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 15.解讀財稅[2008]7號 高級專家延長離休退休期間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有關問題 16.財 稅[2008]83號 企業為個人購買房屋或其他財產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 17.國稅發[2008]115號 關于資產評估增值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8.大地稅函[2008]251號 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取得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 19.大地稅函[2009]26號 關于明確單位使用雇員個人車輛用于公務征收個人所得稅 20.穗地稅發[2009]148號 個人所得稅若干征稅業務指引[2009年] 21.國稅發[2009]121號 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 22.企便函[2009]33號 關于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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