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自2004年1月1日起,對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為科研單位、大專院校進口的用于科研、教學的圖書、文獻、報刊及其他資料(包括只讀光盤、縮微平片、膠卷、地球資源衛星照片、科技和教學聲像制品)免征國內銷售環節增值稅。
請遵照執行。
相關政策——
稅總函[2013]73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科技資料進出口總公司遷移后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