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源頭單位和個人都不具備開具發票的資格,在不能抵扣進項稅的情況下,再生資源企業承擔著高額的稅負。
自2010年底財政部實施的增值稅“先征后返”補貼政策停止之后,再生資源企業的生存壓力大了起來。這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因為源頭單位和個人都不具備開具發票的資格,在不能抵扣進項稅的情況下,再生資源企業承擔著高額的稅負。對于再生資源領域該以何種方式征稅,政策層面與企業觀點不一。
從2008年下半年起,受全球金融危機影響,再生資源行業也出現了大面積虧損。企業要維持經營,只能進一步壓低收購價格,盡可能提高銷售價格。此種情況下,規模較大的正規廢舊處理企業受增值稅的影響更大:在再生產品終端市場,他們的產品價格要遠遠高于避開增值稅的“游擊軍”。
格林美(002340)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開華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分析:“2008年金融危機對再生資源行業的影響遠未消散,中國可再生能源企業要做大,必須得有足夠的精力進行技術研發。而要做到這一點,國家應該首先在增值稅等方面對企業松綁。”
高出普通商品流通企業5%的稅負
2008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按照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免征政策,從事再生資源經營企業必須按增值稅條例全額繳納增值稅,給予兩年的“先征后返”優惠政策,凡符合條件的一般納稅人2009年退稅70%,2010年退稅50%。
在2011年“先征后返”政策結束后,再生資源企業面臨的問題也隨之而來。目前,國內再生有色金屬資源回收的貨物源頭多是居民、拾荒人員、非經營單位的機關團體及小規模廢品收購站,這些源頭單位和個人并不具備開具發票的資格,而開增值稅發票更無從談起。這樣一來,沒有增值稅發票就不能抵扣進項稅,就需要進貨單位從零開始上繳17%的全額增值稅。
目前,小型廢棄物收購企業一般是繳納定額稅,雖然他們開不出增值稅發票,但也并非沒有納稅。可是從他們這里購進廢舊有色金屬的企業,由于得不到增值稅發票,就必須自己再從頭上繳增值稅,這就是重復納稅了。
廢舊回收行業增值稅的不合理之處還表現在損耗也得納稅。“再生金屬再冶煉過程中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損耗,大約為10%,也就是說如果某家企業進了10萬噸廢雜銅,那么他們只能生產出大約9萬噸再生銅產品,無論多么先進的企業、應用多么先進的技術也生產不出來10萬噸產品,”某再生資源企業負責人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而按照現行的政策,這1萬噸損耗必須和9萬噸再生銅產品一同繳納增值稅。
據本報記者了解,近年來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企業正常情況的毛利水平約為:廢鋼鐵5%、廢有色金屬2%、廢紙14%,綜合毛利率4.5%。而照這一綜合毛利率計算,正常時期再生資源企業要承擔8.5%(2011年退稅取消后相當于較2010年增加8.5%的稅率)的稅賦幾乎是一項完不成的任務。
江蘇豐立集團總裁吳少清說:“原來是從免稅到退70%再到退50%的稅,到2011年開始全額繳納17%的增值稅。國家導向意在支持循環經濟行業,實際體現在政策上則相反。”湖北興業鋼鐵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周迎春說,“增值稅為17%,加上城建、基建等方面的費用,我們的實際稅負達19%以上”。
而據行業里的調查數據,再生資源領域的企業稅負比一般的商品流通企業高出5%以上。
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一些領域,增值稅政策影響可能更大,比如廢玻璃回收利用企業,燕龍基集團董事長王清華在接受中國經濟導報記者采訪時就表示,2011年國家去除了稅費優惠政策,現在全額征收17%的增值稅給企業帶來了很嚴重的負擔,主要是稅收問題。廢玻璃回收再利用后,價格低、收益低。“我們全部都是通過網店撿過來的。我們虧就虧在這個方面,稅去了,我們就不存在虧損的問題,”王清華說。
正規企業面臨更大的生存考驗
對于大型回收企業,為了做大做強,只能到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這樣大型回收企業所產生的收入無論開票與否,都得按17%的稅率計算銷項稅。但是大型回收企業取得的廢舊物資是多渠道的,有來自城鄉居民的、個體工商戶的、政府機關的、學校的、社會團體的,還有來自各工商企業的。
大型回收企業除了要考慮自身的經濟效益外,還要承擔社會的責任,回收企業不能有選擇性地回收各種廢舊物資,這樣大型的回收企業要取得17%的增值稅進項發票就變得一點也不現實。
原來的利廢企業憑回收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就能抵扣10%的進項稅,現在的稅收政策取消了這一條。因此,利廢大戶與產廢大戶直接產生了購銷關系,而大型回收公司主要的進項稅發票就來自產廢大戶。“這樣一來,大型的回收公司不但收購渠道銳減,而且只能收購那些沒有進項發票或只有3%稅率發票的客戶資源,回收企業的生存面臨嚴峻考驗,”許開華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分析說。
“先征后返”政策取消后,大型利廢企業受到了較大波及。安徽和四川的兩家廢雜銅利用企業做出了同樣的選擇:不再使用廢雜銅,改為使用電解銅。在廢舊資源市場,每噸電解銅價格約52700元,而廢雜銅加上稅收則要54000多元,電解銅的價格反而比廢雜銅還便宜。另一家浙江的廢鋁利用企業也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他們經常會選擇雙零鋁作為原料,而不用廢雜鋁,原因也是原鋁的價格比廢雜鋁每噸還便宜幾百元。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再生銅、再生鋁的使用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干脆就進口廢銅、廢鋁,這樣反而比從國內購進還便宜,因為進口的原料全部由海關代扣17%的增值稅。
稅務能否助力,在于敢不敢想敢不敢做
今年6月4日,財政部等多部委聯合出臺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這被認為是在取消“先征后返”優惠政策之后,國家在考慮建立基金來對回收利用環節進行補貼。
如何解決退稅企業的增值稅進項票問題?格林美董事長許開華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鑒于再生資源退稅企業取得的物資大部分都不能取得增值稅進項票這一普遍現象,是否能參照國家對農產品收購政策,允許退稅企業按收購廢舊物資的金額自行開具收購發票,用來進行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
許開華同時還提出國家可以按照所得稅的方式對再生資源企業征稅。“可以從所得收入征稅,企業經營好了才有能力納稅,沒掙錢又怎么納稅呢?”
另外,也有專家提到直接征繳模式。所謂直接征繳模式,就是取消之前企業執行的“先征后退”的增值稅優惠退稅政策,由國家通過對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在市場中的地位、經營情況、稅負承受能力進行全面評估,并與其他行業稅負水平平衡后,制定一個較為科學可行的稅收政策。
直接征繳模式在再生資源行業受到了較多認可。因為如果實行這種模式,既取消了層層推進的審批環節,減輕了各級審批部門的工作壓力,也減少了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的等候時間,加快了資金周轉速度。
湖北興業鋼鐵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周迎春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長遠來看,征稅利于再生資源行業的健康發展,但稅負過高就給企業的正常運營帶來困難,企業的發展壯大也無從談起。國家也可以考慮對不同規模的企業采取不同的征稅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