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問題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的規定,現對調整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率問題公告如下: 對于符合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條件的,各市(地)局要結合實際,區分不同房地產類型等情況,按不低于5%的標準確定具體核定征收率。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逗邶埥〉胤蕉悇站株P于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稅發[2006]37號)第三條和《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土地增值稅核定征收問題的補充通知》(黑地稅函[2007]10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