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說明: 1.本表“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確定的識別號,即:稅務登記證號碼。
2.本表“納稅人名稱”欄填寫納稅人單位名稱全稱,并加蓋公章,不得填寫簡稱。
3.本表“稅款所屬時間”欄填寫納稅人申報的營業稅減免稅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4.本表“填表日期”欄填寫納稅人填寫本表的具體日期。
5.本表第1欄“稅目”填寫納稅人減免稅事項對應的營業稅稅目。
6.本表第2欄“減免性質代碼”填寫納稅人享受的營業稅減免稅項目對應的代碼。
7.本表第3欄“減免事項名稱”填寫納稅人享受的營業稅減免稅具體項目,有多項的應分別填列。
8.本表第4欄“減免稅收入”填寫納稅人本期按稅法規定享受減征免征營業稅應稅行為的應稅收入。
9.本表第5欄“稅率”填寫減免稅事項對應營業稅稅目的稅率。
10.本表第6欄“減免稅額”=“減免稅收入”(4欄)ד稅率”(5欄),下列情況除外: (1)當減免稅事項為享受降低稅率的方式時(如“高速公路收費減按3%征收營業稅”、“農村金融機構減按3%征收營業稅”等),先計算出減免稅額填列,再按以下公式計算填列減免稅收入欄:減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稅率(享受政策前的稅率)。
(2)當減免稅事項為按符合條件的人數乘以每人可享受的減免稅限額計算的,首先按下列公式計算出當月可享受的最大減免稅額(每人可享受的減免稅限額×人數-本年已經享受的營業稅減免稅合計),再與本月應納稅額比較,計算出本月減免稅額,最后按以下公式計算填列減免稅收入欄:減免稅收入=減免稅額÷稅率。
11.本表第7欄“備注”填寫當減免稅事項為促進就業減免稅政策時(如“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安置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安置退役士兵就業”、“安置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安置隨軍家屬就業”等)企業安置的享受政策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