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地稅財行[2015]12號 2015-7-8市稅務三分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近接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關于分立變更上市公司浦發銀行國有股權持有人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的申請報告》(上信[2015]第259號),要求對變更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股權免征證券交易印花稅。
鑒于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97592.3794萬股股份變更給上海上國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符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促進企業國有產權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4]95號)第四條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4〕941號)第一條的規定,同意對上述國有股股權變更行為涉及的轉讓方和受讓方免征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7月8日